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文高波、庞永平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3]46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文高波、庞永平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遂府〔2012〕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文高波,男,汉族,生于1978年10月,四川省射洪县人,生前系射洪县复兴镇宝圣村1组村委会副主任。
庞永平,男,汉族,生于1969年4月,四川省射洪县人,生前系射洪县复兴镇宝圣村2组村民。
2012年9月10日,射洪县遭遇特大暴雨,山洪暴发,文高波、庞永平同志为抗洪救灾不幸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文高波、庞永平同志为烈士。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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