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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乡居民服务价格监测专项分析(2014年5月)

  • 2014年06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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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全省21市州和18个定点县(市、区)价格监测机构监测,5月份我省城乡居民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受我省出台收视费标准影响环比(与3月份比,下同)上涨。其中:交通运输、医疗类和教育类价格基本持平,居住类格微涨,电信电视和旅游类价格上涨,农村居民服务价格上涨。

  1、交通运输价格基本平稳

  5月交通运输价格环比基本平稳。其中:受个别市州上调公交车普票价格影响,全省均价环比上涨2.04%;公路货运价格环比下跌2.05%。

  2、居住类价格微涨

  5月份居住类(含水电气)价格环比微涨0.75%。其中:污水处理费上涨2.32%,物业服务费上涨2.02%,液化石油气上涨0.93%。其余项目价格保持平稳。

  3、电信电视价格上涨

  受我省出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4〕185号)影响,5月电信电视价格总体上涨5.89%。除电视收视费上涨外,其它项目价格均与上期持平。

  4、医疗类价格平稳

  5月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总体平稳。其中:人均床日费用上涨1.11%,人均门诊费用下跌0.98%,其余项目价格基本持平。

  5、教育价格平稳

  5月份教育价格均与上期持平。

  6、旅游类价格上涨

  5月旅游类价格环比上涨3.21%。原因是个别景点恢复旺季门票价格,致全省均价上涨10.35%。

  7、农村居民服务价格上涨

  5月份农村居民服务价格水平总体受我省出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影响而上涨。

  其余监测项目3涨1跌11平。波幅较大的是农机作业费,上涨2.18%。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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