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2018年5月25日,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4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公司矿长邓文兵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矿长彭从冲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撤销邓文兵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2532197204055110);
撤销彭从冲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2532197106084516)。
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