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54号)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要求,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建设项目已经按照《四川省安全监管四川煤监局四川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5〕124号)完成了综合竣工验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建煤矿项目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电〔2016〕561号)要求完成了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四川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51号)对该矿进行了建设矿井能力公告,现取消对该矿建设矿井能力公告,变更为生产矿井能力公告。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附件: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建设矿井能力情况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