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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采食不熟悉的野蘑菇

  • 2015年06月10日 11时1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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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省凉山、泸州等地先后发生了食用野蘑菇中毒事件,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目前已进入蘑菇上市季节,对此,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预防误食毒蘑菇,最好不要采摘和食用不熟悉的野蘑菇,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毒蕈(即野蘑菇)中毒是因为毒蕈中有生物毒素,它能很快进入人体血液中,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或者是呼吸系统等一些中毒症状。误食毒蘑菇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和幻觉等症状,严重的造成心、肝、肺、肾等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消费者可以通过观察毒蘑菇生长地带、颜色、形状和分泌物等判断蘑菇是否有毒。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蘑菇菌面颜色鲜艳、菌盖中央呈凸状或形状怪异、采摘时分泌物稠浓或在空气中易变色等蘑菇往往有毒,不能食用。

  省食药监局提醒,为了减少毒蘑菇中毒几率,首先不要采食或购买不认识的野蘑菇;其次,不论是哪种野蘑菇都要煮透炒熟,不要凉拌生吃,不能同时饮酒,因为会加快人体中的血液循环,加速中毒。再次,在学生食堂、集体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严禁加工或出售野生蕈,降低野蘑菇中毒的几率。如果误食野蘑菇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就近医院电话,并采取刺激咽喉催吐等措施。一般情况下,人们误食毒蘑菇后,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幻视、幻听等不适反应,要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不能及时就医的,要马上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如通过刺激咽喉部,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蘑菇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腹泻者可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体液,防止中毒者脱水导致休克。如果一起食用过毒蘑菇并有人出现了症状,其余没有出现症状者也要做医学观察。 (记者 周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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