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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工商局“四抓四到位”整治快递物流业

  • 2013年01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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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群众网上购物的增加,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突飞猛进,业务量居世界第三。但快速发展背后存在经营不规范、揽收不及时、快递不快、服务不热情、消费纠纷日渐增多的现状,消费者反映强烈。针对消费者经常投诉的“一拖、二赖、三消失”快递恶象,在“红盾春雷行动”期间,泸州市工商局以加强物流行业监管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执法力度,采取“四抓四到位”举措,促进该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抓证照办理入手,确保主体资格到位。泸州市工商局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物流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申请从事货运物流经营的企业,严格前置审批,认真审查资质,依法核定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凡手续不全一律不予登记;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企业,在年检中认真把好资格确认关。龙马潭局结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专项整治工作,对从事物流业务及物流代理、代办、中转等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类处理。对证照齐全的,督促其亮照规范经营;手续不全或过期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泸县局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亮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依法取缔“黑快递”、“黑物流”。

  二、抓宣传教育入手,确保自律意识到位。采取照前培训、上门宣传、发放材料等形式,加强对物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其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自觉性,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同时通过召开行政约谈会等形式,加大对快递物流行业的行政指导力度。龙马潭局结合日常巡查和消费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对60户快递物流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针对该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表现形式,向其宣传快递行业相关规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督促经营户建立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和消费纠纷和解办法,要求快递物流企业签定消费维权承诺书,倡导诚信经营,促其提高信用意识,完善信用制度。

  三、抓规范引导入手,确保公平公正到位。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规模较大物流企业,对其货运单、托运单等格式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重点查看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是否存在利用格式合同免除企业自身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等违规行为,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格式合同向其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龙马潭局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物流经营户遵守服务承诺,自觉清理格式合同“霸王条款”,避免出现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设置条款不合理、收费标准随意等问题。泸县局制定《红盾春雷行动暨2013年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动方案》,将快递服务确定为格式合同重点整治行业,采取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治理,规范合同条款,为消费者网络购物快递服务安全构建安全屏障。

  四、抓执法检查入手,确保行业净化到位。利用“智慧工商”平台,通过网格化监管模式,树立精细化监管理念,建立物流企业经济户口台帐,把监管任务细化到个人,在日常检查中,重点对物流经营户受理物品是否认真验视、仓储是否规范、投递是否在承诺时限、投递合同是否对等协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投递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污染物、非法出版物等违禁物品及违反新《邮政法》规定,擅自经营信函类业务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物流行业的经营行为。同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私自扣留快件、损坏快递物品不赔偿和不能按期送货、预收订金不予退还等行为,及时受理,快速查处,依法严厉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快递物流行业。

  截止目前,泸州市工商局已检查物流、快递企业233户,签定消费维权承诺书160份,整顿规范合同条款12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预警通知书3份,查处快递物流格式合同条款违法案件8件,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黑快递”3户。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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