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逾万名中小学教师测试业务能力

  • 2020年11月23日 14时04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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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坝州逾万名中小学教师测试业务能力

    成绩作为教育系统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1月13日,阿坝州首次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全州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8周岁的普通公办中小学各学科专任教师、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及教研机构在岗教研员参加考试,报名参考人数10122人。

    据介绍,此次考试全州13县(市)共设14个考点、339个考场,除黑水县设有2个考点外,其余12县(市)均设1个考点。考试按照普通高考要求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同时州招办考试指挥中心对各地考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各县(市)、各直属学校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监考老师,确保考试严肃、公正、公平,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提质”的目的。全州各考点考务组织井然有序,考风考纪良好,实现了平安考试的目标。

    据悉,阿坝州从今年开始每3年举行一次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个考试周期第一年的9月进行,第二年9月开展补考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建立科学、务实、有效的教师业务水平评价机制,促进全州中小学校教师钻研教材,更新教学理念,提升专业素养,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

    此次考试抽取有丰富经验的一线教师,以中小学各学科、幼儿园专业知识为内容统一命题,按照人事考试要求组织闭卷笔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办法,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分—74分)、良好(75—84分)、优秀(85分以上)四个等次,与教师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挂勾。考试结果将反馈给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本人成绩反馈至本人。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聘任上一级岗位,由州、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参加提升培训后补考,补考合格的方可返回一线教学岗位;仍不合格的,转岗到教学辅助或后勤服务等岗位,相关待遇随岗位调整,降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目标绩效奖发放比例;连续两年待岗后考试仍不合格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向人社部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建议。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州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评选,不得享受所在单位最高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目标绩效奖;考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原则上可参加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评选;考试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可参加州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名校(园)长推荐评选;在岗教研员考试成绩未达到优秀等次的,建议调整其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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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1月23日 14时04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阿坝州逾万名中小学教师测试业务能力

    成绩作为教育系统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1月13日,阿坝州首次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全州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8周岁的普通公办中小学各学科专任教师、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及教研机构在岗教研员参加考试,报名参考人数10122人。

    据介绍,此次考试全州13县(市)共设14个考点、339个考场,除黑水县设有2个考点外,其余12县(市)均设1个考点。考试按照普通高考要求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同时州招办考试指挥中心对各地考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各县(市)、各直属学校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监考老师,确保考试严肃、公正、公平,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提质”的目的。全州各考点考务组织井然有序,考风考纪良好,实现了平安考试的目标。

    据悉,阿坝州从今年开始每3年举行一次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个考试周期第一年的9月进行,第二年9月开展补考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建立科学、务实、有效的教师业务水平评价机制,促进全州中小学校教师钻研教材,更新教学理念,提升专业素养,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

    此次考试抽取有丰富经验的一线教师,以中小学各学科、幼儿园专业知识为内容统一命题,按照人事考试要求组织闭卷笔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办法,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分—74分)、良好(75—84分)、优秀(85分以上)四个等次,与教师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挂勾。考试结果将反馈给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本人成绩反馈至本人。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聘任上一级岗位,由州、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参加提升培训后补考,补考合格的方可返回一线教学岗位;仍不合格的,转岗到教学辅助或后勤服务等岗位,相关待遇随岗位调整,降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目标绩效奖发放比例;连续两年待岗后考试仍不合格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向人社部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建议。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州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评选,不得享受所在单位最高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目标绩效奖;考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原则上可参加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评选;考试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可参加州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名校(园)长推荐评选;在岗教研员考试成绩未达到优秀等次的,建议调整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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