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泸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确定时间表

  • 2018年04月28日 13时48分
  • 来源: 泸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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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从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会上获悉,泸州市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和提升工作,有效保障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安全。 

      会议要求,6月底前,泸州市要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清理,今年年底前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及其所属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2020年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 

      据悉,全市已设重点入河排污口114个,其中长江干流及其支流78个,沱江流域27个,赤水河流域9个。今年,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改和提升工作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全面清理各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即全面排查并拆除南郊水厂五渡溪水源地、茜草水厂观音寺水源地、北郊水厂石堡湾水源地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入河排污口,以及其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并迁建、拆除、关闭或深度整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入河排污口。二是集中整改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其中,将重点整改被列入了国家和省专项督办的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4个排污口,即合江县真龙镇污水处理厂(长江)排污口、合江县白沙镇仙泉曲酒厂工业入河排污口、合江县合江镇张湾污水处理厂(长江)排污口和古蔺县郎酒厂入河排污口。以上4个入河排污口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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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确定时间表

  • 2018年04月28日 13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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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从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会上获悉,泸州市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和提升工作,有效保障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安全。 

      会议要求,6月底前,泸州市要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清理,今年年底前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及其所属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2020年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 

      据悉,全市已设重点入河排污口114个,其中长江干流及其支流78个,沱江流域27个,赤水河流域9个。今年,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改和提升工作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全面清理各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即全面排查并拆除南郊水厂五渡溪水源地、茜草水厂观音寺水源地、北郊水厂石堡湾水源地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入河排污口,以及其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并迁建、拆除、关闭或深度整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入河排污口。二是集中整改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其中,将重点整改被列入了国家和省专项督办的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4个排污口,即合江县真龙镇污水处理厂(长江)排污口、合江县白沙镇仙泉曲酒厂工业入河排污口、合江县合江镇张湾污水处理厂(长江)排污口和古蔺县郎酒厂入河排污口。以上4个入河排污口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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