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执行到位4600余万元 成都“春雷行动”首战告捷

  • 2018年04月19日 10时57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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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16日,成都法院为期12天的“打击拒执惩戒失信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启动,行动开展如火如荼,执行法院雷霆出击,活动首日捷报频传。

      18日,成都法院通报了首战战果:出动人员1271人次,16日当天执行案件599件,执结案件264件,执行到位金额4603.21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62人次,限制消费769人,公开曝光1857人次,拘传63人,罚款6人,罚款金额4.83万元,拘留36人,悬赏执行30件案件,涉嫌构成“拒执”“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犯罪移送公安侦查23件,集中约谈当事人460人,集中兑现890.97万元,采取强制措施后涉及132件案件的168名被执行人履行918.86万元。

      3天的执行中,面对法院的雷霆出击,“老赖”们纷纷“花式”赖账,法官们又是怎样应对的呢?

      案例1 

      父子间欠款4万元

      司法拘留后立刻还钱

      申请执行人陈福某与被执行人陈志某系父子关系。2017年7月13日,因共有房屋拆迁款分割纠纷一案,陈福某向大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大邑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陈志某分期支付陈福某补偿款7万元,但陈志某支付第一期补偿款3万元后便以没有支付能力为由不再支付。随后,陈福某向大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陈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并于3月作出裁定,查封被执行人陈志某的车辆;但被执行人陈志某仍然拒不支付剩余补偿款。

      18日,大邑县法院依法对陈志某予以司法拘留。在法律威慑下,陈志某答应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并于上午12点前将剩余4万元支付给申请人陈福某。

      案例2 

      公司拒不履行判决

      法院先罚它3万

      杨某申请执行成都市某餐饮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成华区法院判决该餐饮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杨某提供被告公司成立至起诉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杨某查阅、复制,同时向原告杨某提供成立至起诉日的会计账簿供查阅。但被执行人成都市某餐饮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

      在执行过程中,成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成都市某餐饮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法人代表沟通,对方拒不配合履行。4月16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该公司进行执行,法人代表仍不履行法院该判决。法院遂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并向公司经营经理陈某宣读了处罚决定书,限定成都市某餐饮公司7日内到法院缴纳罚款。

      案例3 

      撒泼阻挠执行

      被拘留15日还被责令致歉

      双流区法院在执行谢某与吴某人格权一案时,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月17日,在“春雷行动”中,双流区法院派出2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法执行,将被执行人吴某强制带回执行局时,被执行人妻子及妹妹开始“撒泼”,严重妨碍执行办案。执行法官果断将吴某、其妹妹胡某、其妻子罗某三人带回执行局进行释法教育,并对三人进行训诫。因被执行人吴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罗某两人妨碍司法办案,法院对吴某、胡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责令罗某公开致歉,并张贴于社区及小区公告栏。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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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到位4600余万元 成都“春雷行动”首战告捷

  • 2018年04月19日 10时57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4月16日,成都法院为期12天的“打击拒执惩戒失信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启动,行动开展如火如荼,执行法院雷霆出击,活动首日捷报频传。

      18日,成都法院通报了首战战果:出动人员1271人次,16日当天执行案件599件,执结案件264件,执行到位金额4603.21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62人次,限制消费769人,公开曝光1857人次,拘传63人,罚款6人,罚款金额4.83万元,拘留36人,悬赏执行30件案件,涉嫌构成“拒执”“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犯罪移送公安侦查23件,集中约谈当事人460人,集中兑现890.97万元,采取强制措施后涉及132件案件的168名被执行人履行918.86万元。

      3天的执行中,面对法院的雷霆出击,“老赖”们纷纷“花式”赖账,法官们又是怎样应对的呢?

      案例1 

      父子间欠款4万元

      司法拘留后立刻还钱

      申请执行人陈福某与被执行人陈志某系父子关系。2017年7月13日,因共有房屋拆迁款分割纠纷一案,陈福某向大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大邑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陈志某分期支付陈福某补偿款7万元,但陈志某支付第一期补偿款3万元后便以没有支付能力为由不再支付。随后,陈福某向大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陈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并于3月作出裁定,查封被执行人陈志某的车辆;但被执行人陈志某仍然拒不支付剩余补偿款。

      18日,大邑县法院依法对陈志某予以司法拘留。在法律威慑下,陈志某答应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并于上午12点前将剩余4万元支付给申请人陈福某。

      案例2 

      公司拒不履行判决

      法院先罚它3万

      杨某申请执行成都市某餐饮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成华区法院判决该餐饮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杨某提供被告公司成立至起诉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杨某查阅、复制,同时向原告杨某提供成立至起诉日的会计账簿供查阅。但被执行人成都市某餐饮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

      在执行过程中,成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成都市某餐饮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法人代表沟通,对方拒不配合履行。4月16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该公司进行执行,法人代表仍不履行法院该判决。法院遂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并向公司经营经理陈某宣读了处罚决定书,限定成都市某餐饮公司7日内到法院缴纳罚款。

      案例3 

      撒泼阻挠执行

      被拘留15日还被责令致歉

      双流区法院在执行谢某与吴某人格权一案时,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月17日,在“春雷行动”中,双流区法院派出2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法执行,将被执行人吴某强制带回执行局时,被执行人妻子及妹妹开始“撒泼”,严重妨碍执行办案。执行法官果断将吴某、其妹妹胡某、其妻子罗某三人带回执行局进行释法教育,并对三人进行训诫。因被执行人吴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罗某两人妨碍司法办案,法院对吴某、胡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责令罗某公开致歉,并张贴于社区及小区公告栏。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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