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维权 红盾为民——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5”实录

  • 2015年05月26日 08时5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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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执法人员向群众宣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知识。(广工商 摄)

      三个月时间里,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6968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269726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8975个,整治重点区域4139处,取缔无照经营200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2个……

      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3月底开展的主题为“执法维权、红盾为民”的“红盾春雷行动2015”,通过“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三个子行动及自选子行动等多管齐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显示,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6568件,同比增长19.24%;案值1.1亿元,同比增长20.6%;罚没金额2901万元;省工商局挂牌督办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02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0万元。

      自2013年起,我省工商系统元旦、春节期间连续三年开展“红盾春雷行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一个个一片片解决问题”,“红盾春雷行动”正成为全省工商部门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建设法治工商的新品牌。

      整治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工商队伍被称作“经济警察”,当好经济警察,就是要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整治不正当竞争”,是“红盾春雷行动2015”打出的第一记重拳。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189件,案值4360.7万元,罚没金额812.92万元。

      省工商局查处内江市川海螺型材有限公司侵犯“海螺”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案,案值173259元。宜宾市工商局查处南溪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取新申请安装天然气用户每户5元的工本费及收取变更用户姓名每户50元的更名费,共计102285元的滥收费用限制竞争案。乐山市犍为县工商局查处犍为县畅祥运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万元收益分别为3个月3900元、6个月8400元、一年18000元的虚假广告案。广元市工商局大力开展整治大型零售商滥收费用行为,立案查处13家大型零售超市违规收费案,违规金额达352.78万元。泸州查处某供电公司向用电户收取预付电费案。自贡市富顺县工商局查获了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滥收费用50余万元的大案。资阳市雁江区工商局查办了某房地产公司虚假标示房屋价格案,涉案金额144万元。

      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优化知识产权环境

      一不小心买到“名牌”的冒牌货,消费者肯定格外郁闷。“红盾春雷行动2015”,将重点对准商品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汽车4S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以及食品、取暖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材、汽车配件等商品,对商标侵权、仿冒等重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规范。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68件,案值1145万元,罚没金额502.8万元。

      行动期间,省工商局部署了打击侵犯“松板”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协调广东省工商局开展了保护“竹叶青”、“论道”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数据显示,该局查获涉嫌侵犯“好迪HAODI及图”驰名商标的视听柜、茶几、电视柜等500余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各市(州)的专项行动也在不断推进。成都市新都区工商局取缔一制售假冒洗化用品的窝点,现场查获的“立白”、“碧浪”、“红玫瑰”、“雕牌”等洗衣粉、洗衣液、洗洁精价值110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简阳市工商局查处吴军侵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捞派”火锅底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绵阳市工商局查处张小红销售侵犯“长虹”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案。乐山市犍为县查获某加油站假冒“中国航油”注册商标从事经营活动,并联合中国石油润滑油分公司开展润滑油市场专项整治。雅安市名山区工商局查获侵犯“蒙顶山茶”商标权的印刷企业,扣押封存印制有“蒙顶山茶”字样的包装盒1万余个。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查获假冒“金利来”销售皮革衣服案件,案值110万元。

      查处消费侵权行为营造消费维权好氛围

      “红盾春雷行动”启动之时,正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临,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市场活跃、商品消费集中,此时市场违法行为也进入易发高发期。

      全省工商系统把维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使命,将案件查办与消费维权相结合,在“两节”期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通过集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消费维权水平,以消费维权的工作实绩,夯实群众信赖和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行动期间,各地共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3596件,案值2977.2万元,罚没金额1295.1万元。

      省工商局要求以重点商品抽检为抓手,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重点行业投诉为突破,整治一批违法经营行为;以强化企业自律为目标,规范一批消费侵权问题。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查处了成都博杰汽车销售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乐山市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网络功能,做到“三个第一”,即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调解处理。自贡、内江、广安三市工商局大力整治医疗机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规范医院收取医疗器械费用而实际未使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达州市工商局查处达州市洲际实业有限公司采取扫描、PS等手段将208套商业性质房屋篡改为住宅性质商品房进行销售的欺诈消费者大案。广元市苍溪县工商局查处苍溪县东溪镇蓝宝石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站在收取消费者19000元维修费后,没有按定损清单要求更换前保险杠皮、轮胎等多收费用的欺诈消费者案件。内江市工商局联合县区局查办了隆昌、威远等地燃气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起,清退多收用户天然气安装费100多万元。宜宾市珙县工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进行了查处,涉案金额10余万元。

      自选特色子行动构筑市场监管新保障

      “3+X”,是“红盾春雷行动2015”的一大创新,即除了三个确定的子行动,各地可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自主确定一个或多个具有当地特色的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各市(州)工商局确定了18大类31个自选子行动,部分县级工商部门还在市(州)局安排行动基础上增加了符合当地特点的自选子行动,成效显著,亮点突出。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案件915件,案值2534.2万元,罚没金额297.9万元。

      成都市工商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武侯工商局依法对四川锋冉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市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予以处罚。达州市工商局在整治民间投资理财咨询企业专项行动中,查处虚假宣传广告17起。雅安市工商局积极围绕地震灾后重建的实际,开展了流通领域建材监管行动,保障了灾区良好的建材市场秩序。阿坝州工商局会同文广新、公安、宗教等部门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创新工作举措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

      想点子、出新招、重实效,行动期间,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扩大行动影响力——

      省工商局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5”视频部署会后,各地高度重视、快速响应、成立机构、分工协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重点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部分市(州)局还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支持,把此项“民生工程”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上升为“政府行动”。

      省工商局随时关注着各市(州)行动进展,及时进行指导,提出建议。各市(州)工商局召开多次专题研究会,就各子行动的工作重点,以及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宣传报道和督查指导等进行研究部署。行动期间,省工商局专门组成6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的专项督查,确保行动取得成效。各市(州)工商局也相应组成督导组,在行动期间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面对互联网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托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涉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网络案件加强研究和查办,用案件来体现成绩,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宣传,树立起“红盾为民”的执法品牌。

      领导重视、组织得当、部署科学、重点突出、宣传给力、督导有效……正是在这样的多管齐下中,全省工商系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此次专项行动历时三个月,仅仅是加强市场监管的一个‘小高潮’。”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表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场“持久战”,各级工商部门都要时刻紧绷市场监管这根“弦”,“巩固和转化行动成果,推动建立完善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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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维权 红盾为民——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5”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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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执法人员向群众宣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知识。(广工商 摄)

      三个月时间里,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6968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269726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8975个,整治重点区域4139处,取缔无照经营200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2个……

      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3月底开展的主题为“执法维权、红盾为民”的“红盾春雷行动2015”,通过“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三个子行动及自选子行动等多管齐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显示,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6568件,同比增长19.24%;案值1.1亿元,同比增长20.6%;罚没金额2901万元;省工商局挂牌督办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02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0万元。

      自2013年起,我省工商系统元旦、春节期间连续三年开展“红盾春雷行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一个个一片片解决问题”,“红盾春雷行动”正成为全省工商部门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建设法治工商的新品牌。

      整治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工商队伍被称作“经济警察”,当好经济警察,就是要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整治不正当竞争”,是“红盾春雷行动2015”打出的第一记重拳。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189件,案值4360.7万元,罚没金额812.92万元。

      省工商局查处内江市川海螺型材有限公司侵犯“海螺”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案,案值173259元。宜宾市工商局查处南溪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取新申请安装天然气用户每户5元的工本费及收取变更用户姓名每户50元的更名费,共计102285元的滥收费用限制竞争案。乐山市犍为县工商局查处犍为县畅祥运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万元收益分别为3个月3900元、6个月8400元、一年18000元的虚假广告案。广元市工商局大力开展整治大型零售商滥收费用行为,立案查处13家大型零售超市违规收费案,违规金额达352.78万元。泸州查处某供电公司向用电户收取预付电费案。自贡市富顺县工商局查获了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滥收费用50余万元的大案。资阳市雁江区工商局查办了某房地产公司虚假标示房屋价格案,涉案金额144万元。

      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优化知识产权环境

      一不小心买到“名牌”的冒牌货,消费者肯定格外郁闷。“红盾春雷行动2015”,将重点对准商品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汽车4S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以及食品、取暖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材、汽车配件等商品,对商标侵权、仿冒等重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规范。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68件,案值1145万元,罚没金额502.8万元。

      行动期间,省工商局部署了打击侵犯“松板”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协调广东省工商局开展了保护“竹叶青”、“论道”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数据显示,该局查获涉嫌侵犯“好迪HAODI及图”驰名商标的视听柜、茶几、电视柜等500余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各市(州)的专项行动也在不断推进。成都市新都区工商局取缔一制售假冒洗化用品的窝点,现场查获的“立白”、“碧浪”、“红玫瑰”、“雕牌”等洗衣粉、洗衣液、洗洁精价值110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简阳市工商局查处吴军侵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捞派”火锅底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绵阳市工商局查处张小红销售侵犯“长虹”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案。乐山市犍为县查获某加油站假冒“中国航油”注册商标从事经营活动,并联合中国石油润滑油分公司开展润滑油市场专项整治。雅安市名山区工商局查获侵犯“蒙顶山茶”商标权的印刷企业,扣押封存印制有“蒙顶山茶”字样的包装盒1万余个。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查获假冒“金利来”销售皮革衣服案件,案值110万元。

      查处消费侵权行为营造消费维权好氛围

      “红盾春雷行动”启动之时,正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临,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市场活跃、商品消费集中,此时市场违法行为也进入易发高发期。

      全省工商系统把维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使命,将案件查办与消费维权相结合,在“两节”期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通过集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消费维权水平,以消费维权的工作实绩,夯实群众信赖和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行动期间,各地共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3596件,案值2977.2万元,罚没金额1295.1万元。

      省工商局要求以重点商品抽检为抓手,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重点行业投诉为突破,整治一批违法经营行为;以强化企业自律为目标,规范一批消费侵权问题。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查处了成都博杰汽车销售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乐山市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网络功能,做到“三个第一”,即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调解处理。自贡、内江、广安三市工商局大力整治医疗机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规范医院收取医疗器械费用而实际未使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达州市工商局查处达州市洲际实业有限公司采取扫描、PS等手段将208套商业性质房屋篡改为住宅性质商品房进行销售的欺诈消费者大案。广元市苍溪县工商局查处苍溪县东溪镇蓝宝石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站在收取消费者19000元维修费后,没有按定损清单要求更换前保险杠皮、轮胎等多收费用的欺诈消费者案件。内江市工商局联合县区局查办了隆昌、威远等地燃气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起,清退多收用户天然气安装费100多万元。宜宾市珙县工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进行了查处,涉案金额10余万元。

      自选特色子行动构筑市场监管新保障

      “3+X”,是“红盾春雷行动2015”的一大创新,即除了三个确定的子行动,各地可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自主确定一个或多个具有当地特色的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各市(州)工商局确定了18大类31个自选子行动,部分县级工商部门还在市(州)局安排行动基础上增加了符合当地特点的自选子行动,成效显著,亮点突出。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案件915件,案值2534.2万元,罚没金额297.9万元。

      成都市工商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武侯工商局依法对四川锋冉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市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予以处罚。达州市工商局在整治民间投资理财咨询企业专项行动中,查处虚假宣传广告17起。雅安市工商局积极围绕地震灾后重建的实际,开展了流通领域建材监管行动,保障了灾区良好的建材市场秩序。阿坝州工商局会同文广新、公安、宗教等部门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创新工作举措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

      想点子、出新招、重实效,行动期间,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扩大行动影响力——

      省工商局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5”视频部署会后,各地高度重视、快速响应、成立机构、分工协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重点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部分市(州)局还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支持,把此项“民生工程”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上升为“政府行动”。

      省工商局随时关注着各市(州)行动进展,及时进行指导,提出建议。各市(州)工商局召开多次专题研究会,就各子行动的工作重点,以及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宣传报道和督查指导等进行研究部署。行动期间,省工商局专门组成6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的专项督查,确保行动取得成效。各市(州)工商局也相应组成督导组,在行动期间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面对互联网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托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涉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网络案件加强研究和查办,用案件来体现成绩,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宣传,树立起“红盾为民”的执法品牌。

      领导重视、组织得当、部署科学、重点突出、宣传给力、督导有效……正是在这样的多管齐下中,全省工商系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此次专项行动历时三个月,仅仅是加强市场监管的一个‘小高潮’。”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表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场“持久战”,各级工商部门都要时刻紧绷市场监管这根“弦”,“巩固和转化行动成果,推动建立完善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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