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绵阳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新政7月1日起实施

  • 2017年06月22日 14时35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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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对公租房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印发《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新政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降低准入门槛1人家庭收入低于2.5万

      “从去年10月15日起,我市已暂停受理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杨先明告诉记者,以前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主要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予以保障。根据相关政策,我市从2016年起就不再新建公租房,如今《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今后,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将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

      “目前,该《通知》的保障范围为绵阳城区,包括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等(园)区。”杨先明告诉记者,《通知》扩大了保障范围,并降低了收入条件标准。

      根据《通知》,1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2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4.5万元以下(含4.5万元);3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6万元以下(含6万元);4人以上(含4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7.2万元以下(含7.2万元)的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内(不含18平方米),通过市场租赁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租赁补贴:申请人具有绵阳城区中心区域城镇户籍2年以上;或具有绵阳城区其他乡镇城镇户籍2年以上,且享受绵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在绵阳城区中心区域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绵阳城区中心区域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提高保障标准人均补贴面积18平方米

      “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通知》还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标准。”杨先明表示,以前公租房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通知》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提高为18平方米。月补贴金额=(18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人均10元/平方米/月)×保障人数,此外,保障人员中有享受绵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为人均12元/平方米/月。

      具体怎么计算,杨先明举例:4口之家居住在6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房中,那人均住房面积就为15平方米,每月可拿到的公租房货币补贴为:(18-15)平方米×10元×4人=120元。而如果是3口之家的无房户,则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为0,其每月可领到的公租房补贴为:18平方米×3人×10元=540元,一年可领到6480元。

      根据《通知》,绵阳城区户籍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外来务工申请家庭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在完成对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公示、最终确认、签订协议等程序后,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先租后补”,从签订协议的次月开始计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租赁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获得保障资格并租房居住的申请人银行卡账户,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补贴”+“配租”实现“应保尽保”

      《通知》实施后,申请了公租房但还未分到房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吗?

      据杨先明介绍,目前我市城区已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还处于轮候期的家庭有600多户,这些轮候期间的家庭,若符合保障条件,可申请租赁补贴解决轮候期间住房困难。经审核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的次月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现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如符合保障条件,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后,方可按要求申请租赁补贴。

      杨先明表示,《通知》的出台弥补了政府公租房房源紧缺的状况,也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志着我市公租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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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新政7月1日起实施

  • 2017年06月22日 14时35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根据国家对公租房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印发《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新政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降低准入门槛1人家庭收入低于2.5万

      “从去年10月15日起,我市已暂停受理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杨先明告诉记者,以前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主要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予以保障。根据相关政策,我市从2016年起就不再新建公租房,如今《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今后,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将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

      “目前,该《通知》的保障范围为绵阳城区,包括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等(园)区。”杨先明告诉记者,《通知》扩大了保障范围,并降低了收入条件标准。

      根据《通知》,1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2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4.5万元以下(含4.5万元);3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6万元以下(含6万元);4人以上(含4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7.2万元以下(含7.2万元)的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内(不含18平方米),通过市场租赁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租赁补贴:申请人具有绵阳城区中心区域城镇户籍2年以上;或具有绵阳城区其他乡镇城镇户籍2年以上,且享受绵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在绵阳城区中心区域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绵阳城区中心区域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提高保障标准人均补贴面积18平方米

      “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通知》还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标准。”杨先明表示,以前公租房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通知》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提高为18平方米。月补贴金额=(18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人均10元/平方米/月)×保障人数,此外,保障人员中有享受绵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为人均12元/平方米/月。

      具体怎么计算,杨先明举例:4口之家居住在6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房中,那人均住房面积就为15平方米,每月可拿到的公租房货币补贴为:(18-15)平方米×10元×4人=120元。而如果是3口之家的无房户,则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为0,其每月可领到的公租房补贴为:18平方米×3人×10元=540元,一年可领到6480元。

      根据《通知》,绵阳城区户籍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外来务工申请家庭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在完成对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公示、最终确认、签订协议等程序后,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先租后补”,从签订协议的次月开始计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租赁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获得保障资格并租房居住的申请人银行卡账户,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补贴”+“配租”实现“应保尽保”

      《通知》实施后,申请了公租房但还未分到房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吗?

      据杨先明介绍,目前我市城区已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还处于轮候期的家庭有600多户,这些轮候期间的家庭,若符合保障条件,可申请租赁补贴解决轮候期间住房困难。经审核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的次月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现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如符合保障条件,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后,方可按要求申请租赁补贴。

      杨先明表示,《通知》的出台弥补了政府公租房房源紧缺的状况,也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志着我市公租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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