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市大力推行公租房“租改售”

  • 2017年02月09日 14时13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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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阳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德阳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方案》和《德阳市市区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共有产权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力争通过1年左右试点,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完善供应对象、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现不同收入群体全覆盖的“住有所居”目标。

      为保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此次将以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试点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主要目标,对已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家庭实施“租改售”形成共有产权住房。本次试点范围限制在市区黄山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之后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在市区现有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中推开。

      首次购买产权份额不低于50%

      简单而言,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由政府和购买人共同拥有,产权比例根据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割。按照上述两个方案,购买人首次确定购买的共有产权份额不得低于50%。试点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在租住满1年经保障资格复审通过后,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产权(50%-90%产权),在租住并购买部分产权满5年后可申请购买其所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也可在租住满5年后一次性申请购买其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

      “租改售”的定价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市区黄山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综合成本价格构成因素,核算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为共有产权的标准出资额,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单套共有产权住房的标准出资额根据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浮动。

      方案明确,购买公共租赁住房50%以上产权,需一次性付款。购买人一次性付款后,原居住房屋租金不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和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按产权比例分摊。购买人应全额支付物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购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方案规定,购买人未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产权份额或取得(含一次性取得)全部产权份额但居住未满5年的,均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等),确因就医、就学等特殊原因需出售的,或者购房人通过购买、获赠等方式(继承除外)取得其他住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照合同原价回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购买人取得全部产权份额,并办理了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不动产权证》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可上市交易,市房管局可按照合同约定优先回购,回购价格应随行就市并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按同时期、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确定。如购买人在未取得全部产权份额期间去世,其购买的部分产权按法律规定继承,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市房管局按照合同约定回购。

      在监督管理方面,方案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转租或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记入个人不良信息档案,退回已租、已购保障性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将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上市交易的购房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租改售”共有产权制度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租改售”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层级审核、公示公开出售,保障性住房小区应加快实行属地化、社区化管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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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大力推行公租房“租改售”

  • 2017年02月09日 14时13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德阳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德阳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方案》和《德阳市市区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共有产权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力争通过1年左右试点,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完善供应对象、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现不同收入群体全覆盖的“住有所居”目标。

      为保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此次将以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试点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主要目标,对已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家庭实施“租改售”形成共有产权住房。本次试点范围限制在市区黄山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之后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在市区现有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中推开。

      首次购买产权份额不低于50%

      简单而言,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由政府和购买人共同拥有,产权比例根据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割。按照上述两个方案,购买人首次确定购买的共有产权份额不得低于50%。试点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在租住满1年经保障资格复审通过后,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产权(50%-90%产权),在租住并购买部分产权满5年后可申请购买其所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也可在租住满5年后一次性申请购买其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产权份额。

      “租改售”的定价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市区黄山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综合成本价格构成因素,核算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为共有产权的标准出资额,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单套共有产权住房的标准出资额根据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浮动。

      方案明确,购买公共租赁住房50%以上产权,需一次性付款。购买人一次性付款后,原居住房屋租金不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和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按产权比例分摊。购买人应全额支付物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购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方案规定,购买人未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产权份额或取得(含一次性取得)全部产权份额但居住未满5年的,均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等),确因就医、就学等特殊原因需出售的,或者购房人通过购买、获赠等方式(继承除外)取得其他住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照合同原价回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购买人取得全部产权份额,并办理了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不动产权证》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可上市交易,市房管局可按照合同约定优先回购,回购价格应随行就市并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按同时期、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确定。如购买人在未取得全部产权份额期间去世,其购买的部分产权按法律规定继承,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市房管局按照合同约定回购。

      在监督管理方面,方案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转租或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记入个人不良信息档案,退回已租、已购保障性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将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上市交易的购房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租改售”共有产权制度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租改售”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层级审核、公示公开出售,保障性住房小区应加快实行属地化、社区化管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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