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明年起绵阳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0万

  • 2014年12月05日 11时15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字体:
  •   昨(4)日,从绵阳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获悉,《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于12月1日出台,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据医保科负责人介绍,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分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去年6月,市政府发布《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市人社局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两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我市职工补充医保工作,多方听取建议意见形成该《细则》。

      《细则》对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支付范围、报销流程、结算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规定了单次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的部分,5000元以内报销50%、5000元以上报销60%,一个投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10000元。二是大额补充报销,参保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保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90%给予报销。履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短期在外和市外转诊转院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保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85%给予报销。三是增加了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的补充报销,明确了5类重症疾病的具体报销项目,规定该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的50%,纳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细则》首次将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纳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是全市首次将恶性肿瘤复查、输注血液制品等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之外的费用纳入补充报销,并且,今后将根据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将更多病种和项目纳入补充报销。这一创新利民举措将大大降低重症患者的治疗费用,减少患者家庭每年的医疗支出,是补充医疗保险集中力量“保大病”的具体体现。为增加病种管理的透明性,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的具体报销范围将采取公开化和专业化管理,由市基本医疗保险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上半年向全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明年起绵阳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0万

  • 2014年12月05日 11时15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昨(4)日,从绵阳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获悉,《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于12月1日出台,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据医保科负责人介绍,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分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去年6月,市政府发布《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市人社局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两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我市职工补充医保工作,多方听取建议意见形成该《细则》。

      《细则》对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支付范围、报销流程、结算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规定了单次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的部分,5000元以内报销50%、5000元以上报销60%,一个投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10000元。二是大额补充报销,参保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保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90%给予报销。履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短期在外和市外转诊转院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保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85%给予报销。三是增加了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的补充报销,明确了5类重症疾病的具体报销项目,规定该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的50%,纳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细则》首次将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纳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是全市首次将恶性肿瘤复查、输注血液制品等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之外的费用纳入补充报销,并且,今后将根据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将更多病种和项目纳入补充报销。这一创新利民举措将大大降低重症患者的治疗费用,减少患者家庭每年的医疗支出,是补充医疗保险集中力量“保大病”的具体体现。为增加病种管理的透明性,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的具体报销范围将采取公开化和专业化管理,由市基本医疗保险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上半年向全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