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

  • 2019年12月25日 09时02分
  •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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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食品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提高抽样检测工作质量,推进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技术支撑。该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度》明确规定,承检机构应该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组织构架、质控和教育培训水平等;未经省市场监管局允许不得分包或转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对于可能影响检验真实性、准确性的情况,要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作出书面报告。

    《制度》详细规定了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承检机构开展考评管理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考评内容、考评方法、纪律约束、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指出: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采取盲样考核、留样复测、交叉验证等方式,对承检机构任务管理、样品管理、过程控制、结果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检查。根据考评检查情况,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整改、暂停、终止其承担任务等处理措施。考评检查结果还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的依据。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把承检机构纳入考评管理范围,先后开展了盲样考核、报告抽查、飞行检查,不断规范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客观评价承检机构工作质量,强化承检机构的考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有力保障了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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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

  • 2019年12月25日 09时02分
  •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
  • 为规范食品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提高抽样检测工作质量,推进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技术支撑。该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度》明确规定,承检机构应该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组织构架、质控和教育培训水平等;未经省市场监管局允许不得分包或转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对于可能影响检验真实性、准确性的情况,要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作出书面报告。

    《制度》详细规定了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承检机构开展考评管理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考评内容、考评方法、纪律约束、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指出: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采取盲样考核、留样复测、交叉验证等方式,对承检机构任务管理、样品管理、过程控制、结果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检查。根据考评检查情况,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整改、暂停、终止其承担任务等处理措施。考评检查结果还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的依据。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把承检机构纳入考评管理范围,先后开展了盲样考核、报告抽查、飞行检查,不断规范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客观评价承检机构工作质量,强化承检机构的考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有力保障了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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