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就进一步加强档案统计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进一步提升档案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把数据质量关,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档案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承担或归口管理档案统计工作的部门,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积极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档案统计工作的组织、培训和指导,有序推进档案统计年报、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等档案统计工作。
《通知》要求,要不断增强档案统计人员统计意识,准确理解统计指标,建立档案统计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档案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档案专业知识、统计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等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档案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档案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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