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68号)要求,经逐级民主推荐、层层把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110个集体、238名同志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7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如实反映,反映者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28—83222511
传真:028—83364065
四川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