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 2017年12月05日 10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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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省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父母每年120元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省级财政对三州和扩权县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25元,对其余地方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15元。2017年,共计下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420.77万元。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目标人群,国家按年人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2017年,共计下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128592万元、26661.01万元。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是四川省户籍人口中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年6240元的标准发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7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37083万元、20860.03万元。

      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是国家为尽快扭转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现象,促进西部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从2006年起,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雅安市石棉县、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等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区),按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7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668万元、166.98万元。

      以上项目2017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2017年中央和省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公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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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 2017年12月05日 10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省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父母每年120元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省级财政对三州和扩权县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25元,对其余地方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15元。2017年,共计下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420.77万元。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目标人群,国家按年人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2017年,共计下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128592万元、26661.01万元。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是四川省户籍人口中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年6240元的标准发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7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37083万元、20860.03万元。

      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是国家为尽快扭转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现象,促进西部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从2006年起,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雅安市石棉县、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等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区),按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7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668万元、166.98万元。

      以上项目2017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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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央和省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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