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01月20日 08时24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字体:
  •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

    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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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01月20日 08时24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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