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社区创建评定办法(暂行)》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规划》(2012年-2015年)具体要求,围绕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安全发展的总体思路,切实推进全省安全社区建设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印发的《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暂行)》相关规定,现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安全社区创建评定办法(暂行)》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试行)》并印发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附件:
1、《四川省安全社区创建评定办法(暂行)》
2、《四川省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试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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