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 2012年11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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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去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和今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上半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1-9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参加会议的代表有:省法律援助中心全体领导干部与各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会议总结了全省1-9月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由省法律援助中心主持。通过学习交流,大家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会议肯定了今年1-9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76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事项300510人次,共计服务受援人群365262人次,完成民生工程全年目标任务的104.36%。已建成规范化接待受理厅20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282个,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0%和94%。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国务院《国办要情》以《四川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为题肯定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四川的工作经验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法律援助工作。

      会议指出,在法律援助事业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也面临着压力和挑战。一方面要认清我省法律援助在全国的位置,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目前我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近年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速度很快,如果不创新发展,就无法跟上全国进步的步伐。另一方面,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援助的门槛过高。各地制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普遍偏低,援助事项范围扩大不够灵活,经济审查过于严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仍然偏少。二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不尽心、不尽责,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现象。三是经费的管理使用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给律师的补贴太低,少数地区尚存在办案专款不到位以及挤占、截留、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四是管理能力与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职责弱化,指导监督不够,创新能力不足。五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够有力。不敢宣传、不愿宣传、不会宣传的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地方宣传方式陈旧,创新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会议要求,全省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在继续深入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省厅计划明年起每年选择一批优秀的接待受理厅作为示范窗口予以授牌,推动各地示范窗口建设。要继续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提高服务能力。要努力强化硬件保障,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要启动降低援助门槛工作,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和受理事项范围;要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以适应明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要进一步深化公证与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加强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要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更好的服务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要全面落实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充分发挥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便民利民的作用。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考评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抽查、案件旁听与案后回访工作,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投诉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要努力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五是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服务水平。要理顺工作体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整合12348专线与法律援助咨询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除大力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力量,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声势。要注重法律援助调研和理论创新,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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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 2012年11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近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去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和今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上半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1-9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参加会议的代表有:省法律援助中心全体领导干部与各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会议总结了全省1-9月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由省法律援助中心主持。通过学习交流,大家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会议肯定了今年1-9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76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事项300510人次,共计服务受援人群365262人次,完成民生工程全年目标任务的104.36%。已建成规范化接待受理厅20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282个,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0%和94%。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国务院《国办要情》以《四川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为题肯定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四川的工作经验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法律援助工作。

      会议指出,在法律援助事业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也面临着压力和挑战。一方面要认清我省法律援助在全国的位置,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目前我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近年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速度很快,如果不创新发展,就无法跟上全国进步的步伐。另一方面,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援助的门槛过高。各地制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普遍偏低,援助事项范围扩大不够灵活,经济审查过于严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仍然偏少。二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不尽心、不尽责,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现象。三是经费的管理使用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给律师的补贴太低,少数地区尚存在办案专款不到位以及挤占、截留、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四是管理能力与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职责弱化,指导监督不够,创新能力不足。五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够有力。不敢宣传、不愿宣传、不会宣传的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地方宣传方式陈旧,创新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会议要求,全省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在继续深入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省厅计划明年起每年选择一批优秀的接待受理厅作为示范窗口予以授牌,推动各地示范窗口建设。要继续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提高服务能力。要努力强化硬件保障,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要启动降低援助门槛工作,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和受理事项范围;要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以适应明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要进一步深化公证与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加强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要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更好的服务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要全面落实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充分发挥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便民利民的作用。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考评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抽查、案件旁听与案后回访工作,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投诉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要努力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五是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服务水平。要理顺工作体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整合12348专线与法律援助咨询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除大力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力量,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声势。要注重法律援助调研和理论创新,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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