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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6-0024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05-19
  • 发布日期:2026-05-20
  • 文  号:川府函〔2026〕9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川府函〔2026〕98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

二、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是以丹霞山水景观为核心,融合摩崖造像景观及茶园风光,集资源保护、自然教育、文化体验、休闲运动、观光览胜及度假康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山岳类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05.91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4.96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范围、功能分区等由你市另行发布。

三、《总体规划》是老君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你市要按照《总体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要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完善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和文物古迹,促进风景名胜资源永续利用。

四、你市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运行机制,依法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风景名胜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活动,应当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省林草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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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 2026年05月20日 17时02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川府函〔2026〕98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

    二、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是以丹霞山水景观为核心,融合摩崖造像景观及茶园风光,集资源保护、自然教育、文化体验、休闲运动、观光览胜及度假康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山岳类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05.91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4.96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范围、功能分区等由你市另行发布。

    三、《总体规划》是老君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你市要按照《总体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要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完善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和文物古迹,促进风景名胜资源永续利用。

    四、你市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运行机制,依法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风景名胜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活动,应当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省林草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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