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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2-0008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2-01-27
  • 发布日期:2022-01-28
  • 文  号:川办函〔2022〕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川办函〔2022〕8号


省林草局:

你局《关于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川林〔2022〕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林草局牵头的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适应野生动植物保护新形势,全面加强四川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乱捕滥猎滥采和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我省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问题和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林草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等15个部门(单位)组成,省林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林草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林草局、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林草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林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指派人员主持,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省林草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交流、相互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天满  省林草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景弘  省林草局副局长

     赵 勇  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叶 明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立克辛义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谢锦蓉  省委网信办二级巡视员

     邓长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黎家远  财政厅副厅长

     雷 毅  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张 洪  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吕志军  文化旅游厅二级巡视员

     孙 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宣彤  成都海关副关长

     魏 华  省邮政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吴 宁  中科院成都生物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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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2022年01月28日 21时34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川办函〔2022〕8号


    省林草局:

    你局《关于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川林〔2022〕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林草局牵头的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适应野生动植物保护新形势,全面加强四川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乱捕滥猎滥采和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我省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问题和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林草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等15个部门(单位)组成,省林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林草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林草局、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林草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林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指派人员主持,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省林草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交流、相互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四川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天满  省林草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景弘  省林草局副局长

         赵 勇  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叶 明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立克辛义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谢锦蓉  省委网信办二级巡视员

         邓长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黎家远  财政厅副厅长

         雷 毅  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张 洪  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吕志军  文化旅游厅二级巡视员

         孙 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宣彤  成都海关副关长

         魏 华  省邮政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吴 宁  中科院成都生物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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