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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施行后,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主持人:《条例》施行后,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四川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杨淼:

《条例》施行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条例》在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场地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构建以《条例》为统领、以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四川体育法规规范体系。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条例》新增了监督管理专章,明确了赛事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地设施、反兴奋剂等方面的监管责任。我们将指导各地体育部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综合服务与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做好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行业从业人员等专题培训。利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赛事活动等平台载体,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促进事业发展。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体教融合,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体育与健康、文旅、农业、科技等融合发展,切实把立法成果转化为推动四川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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