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四川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杨淼:
《条例》共9章60条,包括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场地设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健身为基础,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推动体育强省和健康四川建设。增加体育文化和体育交流条款,落实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新要求。
二是落实全民健身战略。突出全民健身的重要基础性保障作用,将原章节名由“社会体育”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全民健身各方职责,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四川特色的“群众体育引领员”两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新增体卫融合等内容,推动运动促进健康服务。
三是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将原章节名由“学校体育”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落实国家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明确体育和教育部门的职能分工。加强学校体育课、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等保障,明确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措施要求。加强新型体育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业余训练阵地建设,提高运动训练水平,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四是提升竞技体育实力。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推动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发展,培育新兴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水平。鼓励“三大球”等具备条件的项目职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服务保障等。建立透明公开的运动员选拔机制,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伤病防治、安置择业和社会保障等。
五是大力发展体育赛事。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赛事发展模式,鼓励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申办重大体育赛事,引进新兴体育赛事,促进赛事经济发展。建立赛事综合服务机制,明确赛事安全保障义务,提升赛事组织能力,保障安全高效有序举办。加强赛场文明管理,倡导观众文明观赛,营造健康有序的赛事环境。
六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体育产业的培育和管理,促进“体育+”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产业。支持各地举办体育消费活动,培育打造体育消费场景,激发体育消费需求,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引导体育产业发展。支持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推动体育要素资源流动。
七是保障和监督并重。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利用“金角银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明确体育场地设施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维护主体责任,加强急救安全保障。加强体育领域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强体,推进体育智慧化发展。支持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展体育职业教育,培养体育人才。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健全完善体育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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