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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原《条例》,本次修订有哪些特色亮点?

主持人:相较于原《条例》,本次修订有哪些特色亮点?

四川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杨淼:

相较于原《条例》,本次修订在多个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突破,形成了一批具有四川辨识度的亮点举措,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促进开展体育活动与建设健康四川相融合。创新构建“体卫融合”协同机制,共同推动运动促进健康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运动康复、运动干预等特色诊疗服务,加强运动伤害防护、运动心理、运动营养等科学健身知识普及指导。规定公共体育场馆配备AED等急救设备,推动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升场地设施供给和服务水平。

二是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与后备人才培养相融合。明确提出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在校锻炼至少一小时,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纳入教育教学考核。鼓励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支持建设新型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拓宽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练员通道。

三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与多元化业态相融合。鼓励申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赛事,培育城市联赛、乡村联赛等品牌赛事,依法加强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发展冰雪、航空、山地、水上等特色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与健康、文化、旅游、农业、商务等深度融合,依托自然保护地、乡村特色资源等开发体育旅游产品,促进体育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四是促进创新体育供给与优化保障措施相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体育场地设施,支持依法利用桥下空间、滨河空间、地下空间、屋顶空间等“金角银边”建设场地设施,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推动智慧体育建设,为群众提供智慧便捷的体育服务。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壮大体育人才队伍。强化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举办高危险性赛事活动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健身安全。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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