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1日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字体: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今年全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治国理政的新要求,对政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在政府工作中统筹研究、吸收、采纳和落实。为做好201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对政府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利于汇民意、聚智慧、增共识,提高公共决策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明确要求:“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联系机制,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办理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李克强总理在听取2014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时也明确要求:“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机制,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本职业务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办理工作的要求明确而具体,既有思路,也有方法,关键是抓落实。各承办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理工作的新要求,把办好建议提案与加强政府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结合,与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朝着“两个跨越”目标克难奋进相结合,切实保证今年办理工作质量有一个明显提高,共同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二、创新方法,完善办理工作制度

  面对今年新形势、新常态,各承办部门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坚持一般建议提案综合办、重点建议提案跟踪办、难点建议提案会商办、紧急建议提案应急办,采取“开门办理”、“回访办理”、“现场办理”等方式,不断研究探索办理工作新路径。要继续完善办理工作科学评价机制,把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率、见面率,建议提案的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作为量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标,认真办理和规范答复,确保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100%、与代表委员沟通率100%、非涉密复文公开率100%,同时大幅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要全面推行承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工作新举措,紧紧围绕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筛选确定领衔办理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办理工作过程

  各承办部门要明确一个处室牵头负责统筹本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本部门台账,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具体承办处室和人员,明确办理标准和时限要求。要强化对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健全建议提案办理进展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向部门领导和省政府督查室报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和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情况。同时,督促本部门各承办处室严格按法律规定在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至迟不超过6个月内答复(超过3个月即5月10后答复的需向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督查室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在6个月内答复);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政协委员提案自交办之日起5个月内予以答复(闭会期间的提案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答复)。答复函件在呈送代表委员的同时,分别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和省政府督查室。

  四、做好沟通,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中涉及综合性的问题越来越多,解决起来往往需要多个部门或单位的共同努力。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积极协调和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有效衔接,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同时,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一条主线,切实落实与代表委员的“三联系”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前,应就建议提案内容与代表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准确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掌握相关情况,征求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意见,克服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议提案办理中,应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进行视察、指导,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确保办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建议提案办理后,答复函必须以承办单位正式公文行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将《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一并寄送代表委员,并及时跟踪送达情况。

  五、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办理工作的终极目标是解决问题,答复建议提案要以解决问题为中心,坚决避免空洞的“官样文章”。各承办部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或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人民政府职权及其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积极反映情况;确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许可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的问题,要向建议代表、提案者说明情由,做好解释工作。今年,省政府办公厅除对办理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外,还将以“发点球”的形式,对办理答复中做出本年度工作承诺的承办部门开展跟踪督办,督促承办部门兑现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六、加强公开,强化办理工作督查

  各承办部门作为办理工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积极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密的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都要在答复代表委员的1个月时间内在省政府及部门网站上公开。省政府督查室在做好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对办理工作全过程的督查督办,对重视程度不够、办理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办理质量差的承办部门,将限期督促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5月10日和8月10日前,省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对建议提案特别是重点建议提案分两次进行联合督办,及时通报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各承办部门务必于8月10日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9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办理工作总结。省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听取省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省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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