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助推成渝经济圈电网建设起飞的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5月08日 09时37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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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经信建议〔2021〕24号 

    蔡世平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助推成渝经济圈电网建设起飞的建议》(第237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建议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三电办”,设在公安部门)在各地打击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三电”设施周边治安秩序,确保“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等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平安建设的评价指标,已通过平安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内容。我们将进一步配合相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将目标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 

    二、关于“加强施工许可手续管理”的建议 

    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我们积极推动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事项,21个市(州)均将“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纳入了当地政务中心进行办理。各级经信、住建等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杜绝违法施工对电力设施的危害,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关于“按照统一标准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林木进行砍伐、移植或修剪”的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开展了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林草部门建立特事特办机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简化手续办理流程,解决采伐限额问题。各市(州)加强政企联动,各级林草、经信、森林公安等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在线路通道保护区内实施树竹砍伐、植被置换、利用线路通道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积极支持电力企业解决“树线矛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确砍伐树木的赔偿标准、赔偿次数等,有效促进了“树线矛盾”的解决。 

    四、关于“规范土地权属和用途管理,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杜绝违规开挖鱼塘”的建议 

    2020年以来自然资源厅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常态化抓好卫片执法工作,认真落实“月清”“季核”“年度评估”,“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按照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制定新的相关配套法律规章。加强与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工作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违规开挖鱼塘,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特别是涉电开挖鱼塘的,早发现、早制止、及时发现查处,坚决遏制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 

    五、关于“加强政警企联动,加大电力执法力度”的建议 

    一是强化各地“三电办”职能职责,提高执法权限和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其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能源监管部门在电力安全方面的监管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切实消除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三是各级林草、森林公安等执法队伍支持配合电力企业,加大树线矛盾等隐患处置力度,在线路通道保护区内实施树竹(灌木、茅草)砍伐、植被置换、利用线路通道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四是增加电力行政执法队伍专项编制,特别需要中央编办批准专项下达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指标,从根本上解决电力执法缺位的现状。三电办拟开展行政执法赋权、综合执法方面的调研工作,探讨向公安内保、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电力行政执法赋权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争取在现有条件下,做实电力行政执法力量,避免因为人员缺失,相关法律得不到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支持各地依法依规打击破坏电力设施、阻挠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治理、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助推成渝经济圈发展。

    感谢您们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石占全;联系电话:028-8626666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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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助推成渝经济圈电网建设起飞的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5月08日 09时37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川经信建议〔2021〕24号 

    蔡世平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助推成渝经济圈电网建设起飞的建议》(第237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建议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三电办”,设在公安部门)在各地打击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三电”设施周边治安秩序,确保“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等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平安建设的评价指标,已通过平安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内容。我们将进一步配合相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将目标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 

    二、关于“加强施工许可手续管理”的建议 

    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我们积极推动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事项,21个市(州)均将“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纳入了当地政务中心进行办理。各级经信、住建等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杜绝违法施工对电力设施的危害,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关于“按照统一标准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林木进行砍伐、移植或修剪”的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开展了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林草部门建立特事特办机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简化手续办理流程,解决采伐限额问题。各市(州)加强政企联动,各级林草、经信、森林公安等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在线路通道保护区内实施树竹砍伐、植被置换、利用线路通道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积极支持电力企业解决“树线矛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确砍伐树木的赔偿标准、赔偿次数等,有效促进了“树线矛盾”的解决。 

    四、关于“规范土地权属和用途管理,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杜绝违规开挖鱼塘”的建议 

    2020年以来自然资源厅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常态化抓好卫片执法工作,认真落实“月清”“季核”“年度评估”,“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按照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制定新的相关配套法律规章。加强与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工作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违规开挖鱼塘,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特别是涉电开挖鱼塘的,早发现、早制止、及时发现查处,坚决遏制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 

    五、关于“加强政警企联动,加大电力执法力度”的建议 

    一是强化各地“三电办”职能职责,提高执法权限和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其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能源监管部门在电力安全方面的监管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切实消除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三是各级林草、森林公安等执法队伍支持配合电力企业,加大树线矛盾等隐患处置力度,在线路通道保护区内实施树竹(灌木、茅草)砍伐、植被置换、利用线路通道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四是增加电力行政执法队伍专项编制,特别需要中央编办批准专项下达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指标,从根本上解决电力执法缺位的现状。三电办拟开展行政执法赋权、综合执法方面的调研工作,探讨向公安内保、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电力行政执法赋权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争取在现有条件下,做实电力行政执法力量,避免因为人员缺失,相关法律得不到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支持各地依法依规打击破坏电力设施、阻挠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治理、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助推成渝经济圈发展。

    感谢您们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石占全;联系电话:028-8626666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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