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依法治电用电的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4月16日 16时54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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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经信建议〔2021〕8号 

    马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治电用电的建议》(第165号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政策情况

    2018年8月,省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提出在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等地区开展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就近消纳富余水电,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川府发〔2018〕26号文要求,加强政策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50号)、《四川省2020年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电力专场交易实施方案》(川经信电力〔2020〕51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的试点范围、产业布局等。明确给予市(州)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将主要关键工作交由市(州)政府主导。一是明确6个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内电力用户由市(州)确定,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由市(州)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均可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范围,享受水电消纳示范区相关政策。二是各市(州)统调电厂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的可交易利用弃水电量规模由市(州)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水电企业根据往年弃水、市场供求等情况预测申报。三是水电消纳示范区专场交易采取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自主双边协商方式,并由各市(州)负责组织落实。

    二、建议雅安市组织协调当地统调电厂积极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

    目前,2021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正在有序开展。根据各市(州)申报情况,2021年水电示范区弃水电量规模已明确为189.14亿千瓦时,并由省能源局分配至6个示范区的215家水电企业,其中雅安市33家水电企业分配指标60.88亿千瓦时,占6个示范区总指标的32%,应该能满足用电企业需求。我们已督促雅安市有关部门协调当地水电企业积极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组织发电企业与符合要求的用电企业友好协商,尽快达成交易意向,促使弃水电量指标“能用尽用”,努力形成水电充分消纳、产业持续发展,电网企业合规收取过网费的多方共赢局面。

    我们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密切跟踪水电消纳示范交易情况,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同时,积极配合能源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管,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依法治电用电,督促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及用电企业严守法律法规,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市场交易。

    感谢您对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许小宇;联系电话:028-81476979)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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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依法治电用电的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4月16日 16时54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川经信建议〔2021〕8号 

    马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治电用电的建议》(第165号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政策情况

    2018年8月,省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提出在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等地区开展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就近消纳富余水电,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川府发〔2018〕26号文要求,加强政策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50号)、《四川省2020年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电力专场交易实施方案》(川经信电力〔2020〕51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的试点范围、产业布局等。明确给予市(州)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将主要关键工作交由市(州)政府主导。一是明确6个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内电力用户由市(州)确定,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由市(州)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均可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范围,享受水电消纳示范区相关政策。二是各市(州)统调电厂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的可交易利用弃水电量规模由市(州)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水电企业根据往年弃水、市场供求等情况预测申报。三是水电消纳示范区专场交易采取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自主双边协商方式,并由各市(州)负责组织落实。

    二、建议雅安市组织协调当地统调电厂积极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

    目前,2021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正在有序开展。根据各市(州)申报情况,2021年水电示范区弃水电量规模已明确为189.14亿千瓦时,并由省能源局分配至6个示范区的215家水电企业,其中雅安市33家水电企业分配指标60.88亿千瓦时,占6个示范区总指标的32%,应该能满足用电企业需求。我们已督促雅安市有关部门协调当地水电企业积极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组织发电企业与符合要求的用电企业友好协商,尽快达成交易意向,促使弃水电量指标“能用尽用”,努力形成水电充分消纳、产业持续发展,电网企业合规收取过网费的多方共赢局面。

    我们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密切跟踪水电消纳示范交易情况,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同时,积极配合能源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管,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依法治电用电,督促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及用电企业严守法律法规,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市场交易。

    感谢您对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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