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919号建议的复函
川卫函〔2021〕138号
叶千琼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副中心建设工作的建议》(第9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的建议
根据省委相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四川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工作方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按照“区域统筹、建强中心、发展社区、优化网化网底”的思路,全面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按照改革后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建制乡镇卫生院。建制乡镇卫生院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两种类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被撤(并)乡镇所属的乡镇卫生院,以及在前几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时仍保留的乡镇卫生院分院和非建制卫生院,可设置为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或撤销机构建制。
同时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根据人口分布、交通便利和就医流向等因素,依托调整后的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布局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要求各县卫生健康局今年内要出台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规划。
二、关于“加大硬件建设支持”的建议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遴选建设一批县域医疗次中心,按照每个单位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同时要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纳入当地“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予以建设,使其成为县域内片区医疗救治中心、急救中心、技术指导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
三、关于“加大对口帮扶支持力度”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专家党员下基层”活动,在县域内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定期组织专家党员下基层开展学术讲座、带教查房、专题培训等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带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