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881号建议的复函

  • 2021年12月23日 15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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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卫函〔2021〕143号

    谢颖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康复中心的建议》(第8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康复中心问题的答复

    2021年2月5日,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印发《四川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40号),加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积极开展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心理健康服务。要求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市(州)设置1所精神专科医院或者依托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科,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四川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将精神专科医疗资源纳入“十四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持续推进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心身医学科,推动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建设儿童心理科等亚专业,为患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关于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问题的答复

    2020年6月,我省正式启动了“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家长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通过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大力培育心理人才队伍,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包括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培养心理服务人才,试点地区现有各级各类社会心理工作者2万余人。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康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心理康复人才培养的倾斜力度,鼓励和支持其他专业医务人员考取心理医师,逐步提高心理医师转岗培训招生名额。另一方面要启动一批心理医师继教推广项目,有针对性地提高广大在岗心理医师的职业综合素质和执业技能水平。

    三、关于解决“校-医”之间真空带问题的答复

    目前,成都市教科院与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联合签署共建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绿色平台”战略合作协议;自贡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家、校、医”联动机制,依托未成年成长指导中心、学校心理辅导室、广播电台栏目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家长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绵阳市建成19所心理健康特色教育学校。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使未成年人心理康复中心和学校建立良好可及的沟通平台,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为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技术指导和双向转诊等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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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881号建议的复函

  • 2021年12月23日 15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川卫函〔2021〕143号

    谢颖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康复中心的建议》(第8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康复中心问题的答复

    2021年2月5日,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印发《四川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40号),加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积极开展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心理健康服务。要求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市(州)设置1所精神专科医院或者依托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科,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四川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将精神专科医疗资源纳入“十四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持续推进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心身医学科,推动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建设儿童心理科等亚专业,为患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关于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问题的答复

    2020年6月,我省正式启动了“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家长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通过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大力培育心理人才队伍,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包括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培养心理服务人才,试点地区现有各级各类社会心理工作者2万余人。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康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心理康复人才培养的倾斜力度,鼓励和支持其他专业医务人员考取心理医师,逐步提高心理医师转岗培训招生名额。另一方面要启动一批心理医师继教推广项目,有针对性地提高广大在岗心理医师的职业综合素质和执业技能水平。

    三、关于解决“校-医”之间真空带问题的答复

    目前,成都市教科院与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联合签署共建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绿色平台”战略合作协议;自贡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家、校、医”联动机制,依托未成年成长指导中心、学校心理辅导室、广播电台栏目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家长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绵阳市建成19所心理健康特色教育学校。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使未成年人心理康复中心和学校建立良好可及的沟通平台,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为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技术指导和双向转诊等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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