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558号建议的复函

  • 2021年12月23日 15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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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卫函〔2021〕151号

    马宗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的建议》(第558号建议)收悉。您所提建议意见中肯、针对性强,对我们抓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经商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助力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和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制度设计。省级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等政策性文件,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2019年9月,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川卫发〔2019〕45号),从人才培养、人才流动、深化改革、强化激励、营造环境等方面提出15条举措,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出台《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管总的重大政策,为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着力拓展人才培养渠道。2020年制定新增高职(高专)医学专业现场评审“8+1”指标体系,完成30所高校申报的47个新设医药卫生类专业审核推荐,申报建成第三批国家住培基地5个、住培重点专业基地(西医)10个,组织4357人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35人参加骨干全科医生培训。

    三是着力拓展人才储备库。遴选产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13人、第七批中医药专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357人、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优秀人才100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54人。6000余名专技人员取得卫生高级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从政策层面争取更多支持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关于加快培养和发展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优化培养途径。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不断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家、省医教协同相关政策举措,不断健全省级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到医学院校加强就业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卫生行业工作。

    二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我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已经构建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和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专家库。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1100余支、队员1.6万余人,各级卫生应急专家库共吸纳专家5400余人,全省全年共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6000余次、演练2300余次,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高效开展应急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设立公共卫生继教版块,加强继教和远程继教项目供给,引导公共卫生人员按需选择。

    三是深化“传帮带”工程。2017年底,我省全面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组织内地18个市对口支援88个贫困县及阿坝、甘孜、凉山州州本级的医疗、中医、妇幼、疾控、监督等五大类医疗卫生机构。固化492家内地优质医疗卫生单位和贫困地区659家受援医疗卫生单位的结对关系,累计下派支援人员5200余人,受援地卫技人员管理水平、专业能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2019年10月,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城市三级医院与深度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实施意见》,打造对口支援“传帮带”升级版,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止目前已有21个脱贫县与城市三级医院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效果初步显现。2021年拟推动新增15个脱贫县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教育厅,全面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实施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卓越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持续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大全省规范化进修建设力度,确保进修质量,推进继续医学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学教育。

    三、关于强化编制管理,深化薪酬制度

    一是强化编制保障。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在总量内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以保障履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责。省委编委2017年出台《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的办法(试行)》,通过实施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和相应激励,把县上相对富集的人才资源引导下去,解决基层卫生等事业单位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和空编较多的问题,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基层相关政治、经济待遇。

    二是深入推进职称改革。2012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制度,降低理论考试合格标准、降低学历要求等,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要求,探索将科普文章、年度考核结果和基层服务时间等作为业绩申报参评,在评价中更加注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扎根基层和对基层群众健康做出的实际贡献。截止2020年,全省有1万余人取得基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000余人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三是着力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内部分配。财政厅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的通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收支结余的50%提取奖励基金,年人均限额15000元,主要用于考核奖励,提高职工总体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以公益性服务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各地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级人社、财政部门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收入、带薪休假等政策,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委编办用好用活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合力解决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等有关问题,推动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促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使人才下得去,留得住。

    衷心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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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558号建议的复函

  • 2021年12月23日 15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川卫函〔2021〕151号

    马宗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的建议》(第558号建议)收悉。您所提建议意见中肯、针对性强,对我们抓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经商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助力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和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制度设计。省级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等政策性文件,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2019年9月,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川卫发〔2019〕45号),从人才培养、人才流动、深化改革、强化激励、营造环境等方面提出15条举措,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出台《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管总的重大政策,为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着力拓展人才培养渠道。2020年制定新增高职(高专)医学专业现场评审“8+1”指标体系,完成30所高校申报的47个新设医药卫生类专业审核推荐,申报建成第三批国家住培基地5个、住培重点专业基地(西医)10个,组织4357人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35人参加骨干全科医生培训。

    三是着力拓展人才储备库。遴选产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13人、第七批中医药专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357人、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优秀人才100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54人。6000余名专技人员取得卫生高级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从政策层面争取更多支持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关于加快培养和发展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优化培养途径。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不断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家、省医教协同相关政策举措,不断健全省级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到医学院校加强就业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卫生行业工作。

    二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我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已经构建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和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专家库。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1100余支、队员1.6万余人,各级卫生应急专家库共吸纳专家5400余人,全省全年共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6000余次、演练2300余次,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高效开展应急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设立公共卫生继教版块,加强继教和远程继教项目供给,引导公共卫生人员按需选择。

    三是深化“传帮带”工程。2017年底,我省全面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组织内地18个市对口支援88个贫困县及阿坝、甘孜、凉山州州本级的医疗、中医、妇幼、疾控、监督等五大类医疗卫生机构。固化492家内地优质医疗卫生单位和贫困地区659家受援医疗卫生单位的结对关系,累计下派支援人员5200余人,受援地卫技人员管理水平、专业能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2019年10月,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城市三级医院与深度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实施意见》,打造对口支援“传帮带”升级版,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止目前已有21个脱贫县与城市三级医院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效果初步显现。2021年拟推动新增15个脱贫县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教育厅,全面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实施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卓越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持续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大全省规范化进修建设力度,确保进修质量,推进继续医学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学教育。

    三、关于强化编制管理,深化薪酬制度

    一是强化编制保障。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在总量内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以保障履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责。省委编委2017年出台《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的办法(试行)》,通过实施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和相应激励,把县上相对富集的人才资源引导下去,解决基层卫生等事业单位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和空编较多的问题,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基层相关政治、经济待遇。

    二是深入推进职称改革。2012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制度,降低理论考试合格标准、降低学历要求等,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要求,探索将科普文章、年度考核结果和基层服务时间等作为业绩申报参评,在评价中更加注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扎根基层和对基层群众健康做出的实际贡献。截止2020年,全省有1万余人取得基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000余人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三是着力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内部分配。财政厅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的通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收支结余的50%提取奖励基金,年人均限额15000元,主要用于考核奖励,提高职工总体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以公益性服务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各地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级人社、财政部门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收入、带薪休假等政策,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委编办用好用活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合力解决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等有关问题,推动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促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使人才下得去,留得住。

    衷心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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