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4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11日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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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川农业办理函〔2018〕28号

  四川省农业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四川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844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态势良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多元,利益联结机制日益完善,带农惠农成效不断凸显,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根据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我省及时草拟了《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加快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协同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坚持“市场主导、农民自愿、民主合作、兴农富农”原则,以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增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保障农民获得农业产业增值收益。整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倾斜,提升其发展能力。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联合和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设备等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等分配方式,让更多农民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果。

  二、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积极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协作,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培育7858个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其中有2962个农民合作社。二是完善基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健全,人员队伍基本稳定,关键技术推广、重大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保护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基本履行。截至目前,全省现有乡镇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水产推广机构11746个,在岗人员67553人,90%以上乡镇完成了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项目,50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一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三是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从农资供应、技术培训、产品营销、统防统治、产品质量、法律咨询等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结合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积极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对接式和全程式等服务方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其贯彻意见,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指导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落实税收扶持、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开展人才教育培训,提升服务主体技能水平、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开展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

  2017年9月28日,经省委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批准,罗江区作为全省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农联”)改革唯一试点区(县),依托略坪镇、蟠龙镇开展“农联”改革试点,以服务小农为宗旨,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试点启动以来,罗江区细化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状,在省委农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完成了试点方案的主要筹建任务并在股金收取、入联社员、经理竞聘等3个方面试点取得了创新和突破。

  四、探索风险防范机制

  强化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产业化联合体稳步发展。一是创新建立产业扶持基金,服务贫困村贫困户。由省级财政为主,各级财政投入建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优先保障贫困户借款发展产业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万元,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贫困户借款余额可以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截至目前,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累计筹集60.3亿元,发放33.3亿元,惠及贫困人口215.7万人。二是创新开展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试点,助推农业产业发展。采取市、县建立风险保障金,省上给予奖补支持的方法,在遂宁市、巴中市、古蔺县、西充县、宜宾县、理县等6个市县开展试点。通过风险保障金+担保公司+银行的合作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融资贷款。合作银行根据风险保障金到位情况,按照5—10倍比例放大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综合费率不得超过7%。截至目前,6个试点市县累计到位风险保障金2.54亿元,发放贷款9669万元。三是创新农业中长期投融资渠道,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撬动金融资本,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是通过县级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向农发行贷款,由县政府整合农业、财政、发改、国土、水利等部门资金逐年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寅吃卯粮”,提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截至目前,省农发行已为成都市落实贷款13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旺苍县、平昌县、大竹县、什邡市、西充县、中江县、阆中市、南部县、射洪县、安州区等10个县(市、区)达成了初步协议,拟提供44亿元贷款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引培农业管理人才

  积极培育农业专业人才,提升农业经营水平和主体管理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农业经营人才队伍。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专业人才。我厅结合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人员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2017年举办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省级示范场(社)骨干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共5期1000余人次。2018年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家庭农场主和市县业务辅导员专题培训,结合农业发展新趋势,创新培训方式,增设培训内容,计划培训人员1000人次以上。二是加大人才引进,拓宽人才视野。2017年11月,我厅与荷兰农民生产者协会签订合作社能力建设项目备忘录,明确双方的合作领域、项目实施细则。引进引智项目1个——中荷农民合作社联合培训项目,项目囊括7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及成员12000余户。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载体之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涵盖内容广泛,目前探索试点的主要是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近年来,财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相关支持办法。2017年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率先支持罗江区开展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创新、社会协同,打造以农民为主体、产权为纽带、服务为根本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提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带动能力,加快实现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建设综合性、开放型、共享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肖慧玲 联系电话:18080821491)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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