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6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3年01月16日 16时07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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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兴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第0968号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公办园建设、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监督管理各类幼儿园。投入方面,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每年投入学前教育的省级奖补资金逐步增加,“十三五”以来,各级共投入资金260多亿元,建设公办园4400余所,增加幼儿学位近70万个。健全资源扩充机制,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治理整改配套园800多所。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明确通过减免场地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幼儿园监管方面,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审批“先证后照”制度,清理整治无证园近200所;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构建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二、关于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出台《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予以动态调整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优化农村学校师资配置,大力实施“公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等,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教师。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全省88个“四大片区”贫困县近8万名农村教师。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探索教师“县管校聘”制度,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形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培训)机构建设,健全四级教师成长培训体系,实施百名卓越、千名优秀、万名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农村学校建立发展共同体。

    提升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方面,拟制并实施《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丰富县中教师选聘渠道,加大实施我省“优师专项计划”力度,认真落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省属优秀公费师范生就业向薄弱县中倾斜。针对结构性缺员问题,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购买服务、“银龄讲学计划”等途径补足配齐。抓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帮助引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转变教育理念、培养优秀师资、更新教学手段、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信息平台整合方面,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发展方向、突出“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数据共享、安全可靠”原则,统筹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教育资源共享方面,2019年,教育厅开通“四川云教”平台,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建立云教学校定点帮扶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广泛共享。平台开通至今,已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全学段全学科,建成教学联盟43个,惠及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相对薄弱学校1195所(今年新增50所)、学生23万余名、教师近2万名。

    三、关于加强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我省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建设。2018-2021年,在“国培”“省培”项目文件中,明确将师德教育、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作为教师培训内容之一,纳入培训全过程。并连续四年在“国培计划”中专项设置“紧缺领域省级骨干教师-心理健康学科专项培训”项目。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18项。调整论文科研要求,从原来把论文课题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必要前提条件的“硬指标”,转变为给教师提供多个“自选项”,对农村和“四大片区”学校教师,重点评价其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和育人业绩。着力关心关爱,支持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保障房建设,首次将“启动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安心工程’”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开展专项督导,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健康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借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或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师生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规范、精准科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心理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设置心理学、精神医学等高职专业点3个,在校生500余人;本科专业点27个,研究专业点18个,基本满足心理健康师资培养需要。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普通高中《心理健康与生涯规划》,整体设计了涵盖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按照每班每两周一课时的标准,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指导家长通过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家教方法,引导家长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准确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表现。指导学校主动对接社区心理卫生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心理素质教育拓展活动,丰富师生业余生活。

    四、关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衔接

    完善家校沟通工作机制方面,大力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全省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学校的比例超过95%。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家长学校做到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成效评估。

    厘清家校功能定位方面,加强作业管理,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坚持总量统筹、校内公示、学科轮流等机制,督促各地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全面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5+2”模式全覆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假期、周末、初中晚自习托管服务,帮助“上班族”家长解决“看护难”问题。各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家长微信群、QQ群分享家庭教育知识,免费开设家庭教育线上线下专题讲座、工作坊、沙龙、亲子互动、家庭教育个别咨询等,引导家长关注学生习惯培养,促进科学育人观念深入人心。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支持方面,启动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行动计划,针对留守儿童保护,开展爱心圆梦温暖计划,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动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提高儿童保障水平、加强儿童关爱服务,深入实施“童之爱”系列关爱服务项目,“妈咪宝贝屋”建设,试点开展“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等。成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培育壮大未成年人社会组织。推动各市(州)建成集“养、治、康、教、社”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扩大儿童主任、妇联执委“一肩挑”覆盖率,建立“儿童之家”示范点、“童伴之家”,进一步提高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建议,补齐短板,增添措施,积极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大平台建设,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同向发力的协同育人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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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6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3年01月16日 16时07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 曾兴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第0968号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公办园建设、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监督管理各类幼儿园。投入方面,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每年投入学前教育的省级奖补资金逐步增加,“十三五”以来,各级共投入资金260多亿元,建设公办园4400余所,增加幼儿学位近70万个。健全资源扩充机制,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治理整改配套园800多所。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明确通过减免场地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幼儿园监管方面,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审批“先证后照”制度,清理整治无证园近200所;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构建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二、关于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出台《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予以动态调整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优化农村学校师资配置,大力实施“公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等,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教师。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全省88个“四大片区”贫困县近8万名农村教师。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探索教师“县管校聘”制度,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形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培训)机构建设,健全四级教师成长培训体系,实施百名卓越、千名优秀、万名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农村学校建立发展共同体。

    提升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方面,拟制并实施《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丰富县中教师选聘渠道,加大实施我省“优师专项计划”力度,认真落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省属优秀公费师范生就业向薄弱县中倾斜。针对结构性缺员问题,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购买服务、“银龄讲学计划”等途径补足配齐。抓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帮助引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转变教育理念、培养优秀师资、更新教学手段、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信息平台整合方面,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发展方向、突出“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数据共享、安全可靠”原则,统筹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教育资源共享方面,2019年,教育厅开通“四川云教”平台,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建立云教学校定点帮扶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广泛共享。平台开通至今,已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全学段全学科,建成教学联盟43个,惠及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相对薄弱学校1195所(今年新增50所)、学生23万余名、教师近2万名。

    三、关于加强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我省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建设。2018-2021年,在“国培”“省培”项目文件中,明确将师德教育、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作为教师培训内容之一,纳入培训全过程。并连续四年在“国培计划”中专项设置“紧缺领域省级骨干教师-心理健康学科专项培训”项目。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18项。调整论文科研要求,从原来把论文课题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必要前提条件的“硬指标”,转变为给教师提供多个“自选项”,对农村和“四大片区”学校教师,重点评价其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和育人业绩。着力关心关爱,支持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保障房建设,首次将“启动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安心工程’”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开展专项督导,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健康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借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或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师生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规范、精准科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心理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设置心理学、精神医学等高职专业点3个,在校生500余人;本科专业点27个,研究专业点18个,基本满足心理健康师资培养需要。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普通高中《心理健康与生涯规划》,整体设计了涵盖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按照每班每两周一课时的标准,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指导家长通过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家教方法,引导家长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准确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表现。指导学校主动对接社区心理卫生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心理素质教育拓展活动,丰富师生业余生活。

    四、关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衔接

    完善家校沟通工作机制方面,大力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全省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学校的比例超过95%。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家长学校做到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成效评估。

    厘清家校功能定位方面,加强作业管理,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坚持总量统筹、校内公示、学科轮流等机制,督促各地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全面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5+2”模式全覆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假期、周末、初中晚自习托管服务,帮助“上班族”家长解决“看护难”问题。各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家长微信群、QQ群分享家庭教育知识,免费开设家庭教育线上线下专题讲座、工作坊、沙龙、亲子互动、家庭教育个别咨询等,引导家长关注学生习惯培养,促进科学育人观念深入人心。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支持方面,启动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行动计划,针对留守儿童保护,开展爱心圆梦温暖计划,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动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提高儿童保障水平、加强儿童关爱服务,深入实施“童之爱”系列关爱服务项目,“妈咪宝贝屋”建设,试点开展“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等。成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培育壮大未成年人社会组织。推动各市(州)建成集“养、治、康、教、社”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扩大儿童主任、妇联执委“一肩挑”覆盖率,建立“儿童之家”示范点、“童伴之家”,进一步提高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建议,补齐短板,增添措施,积极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大平台建设,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同向发力的协同育人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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