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建议》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05月17日 14时05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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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经信提案〔2021〕20号 

    寇恩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建议》(第0587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期关注和热心支持。我厅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区域、分行业对于受影响无法营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无需偿还性贷款”的建议

    (一)靠前服务摸排融资需求。建立融资需求摸排和监测机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共向金融机构推荐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需求2300余项、融资需求近720亿元;引导银行为2000余户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超过370亿元;为24万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续贷、展期、降息和流动资金贷款等复工复产融资支持超过8400亿元。

    (二)积极作为缓解资金难题。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货币财政支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全省法人银行机构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低93个基点,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鼓励银行机构主动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减免逾期罚息、实行利率优惠、减免费用等形式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68亿元;鼓励各地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增设省级应急转贷分担,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帮助581户企业转贷779笔,转贷金额62亿元,有效帮助企业缓解资金“过桥”困难。

    二、关于“鼓励不裁员企业,给予低裁员率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建议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力度,精准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一是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二是放宽补贴申领条件,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2020年,全省共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68亿余元,惠及约3万户企业,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关于“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特殊时期反向哺育困难中小微企业”的建议

    疫情以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系列纾困惠企政策措施,精准施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恢复平稳发展。2020年,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累计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超14亿元;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延期缴纳税款210亿余元;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办理定额调整,全年累计调减税额4000万元;严格落实社保减免缓政策,2020年为52万户参保单位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516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约占89%;及时下达21.8亿元工业发展资金和1.8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助力企业恢复平稳发展。

    四、关于“加大对医疗特殊行业的帮扶,定向扶持经营困难的医疗机构”的建议

    (一)全力推动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全省启动Ι级应急响应后,我厅牵头“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迅即进入“战时状态”,组建专项工作组,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出台防疫物资管理调配办法、应急保障资金使用办法。省市县三级组建生产保供组,实行重点企业“一厂一组”驻厂联络,专人专班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原辅材料供应、生产用工、水电气保障等方面问题,帮助企业稳产达产。

    (二)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帮扶。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从8大方面提出26条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财金互动政策奖补、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等一系列财政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措施,为包括规范发展、贡献大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在内的社会办医提供财政支撑保障。

    今后,我们将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实际吸收提案相关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系列惠企政策,积极做好困难中小微企业帮扶,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怀中小企业发展,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稳;联系电话:028-8626404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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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建议》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05月17日 14时05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川经信提案〔2021〕20号 

    寇恩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建议》(第0587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期关注和热心支持。我厅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区域、分行业对于受影响无法营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无需偿还性贷款”的建议

    (一)靠前服务摸排融资需求。建立融资需求摸排和监测机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共向金融机构推荐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需求2300余项、融资需求近720亿元;引导银行为2000余户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超过370亿元;为24万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续贷、展期、降息和流动资金贷款等复工复产融资支持超过8400亿元。

    (二)积极作为缓解资金难题。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货币财政支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全省法人银行机构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低93个基点,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鼓励银行机构主动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减免逾期罚息、实行利率优惠、减免费用等形式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68亿元;鼓励各地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增设省级应急转贷分担,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帮助581户企业转贷779笔,转贷金额62亿元,有效帮助企业缓解资金“过桥”困难。

    二、关于“鼓励不裁员企业,给予低裁员率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建议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力度,精准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一是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二是放宽补贴申领条件,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2020年,全省共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68亿余元,惠及约3万户企业,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关于“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特殊时期反向哺育困难中小微企业”的建议

    疫情以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系列纾困惠企政策措施,精准施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恢复平稳发展。2020年,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累计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超14亿元;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延期缴纳税款210亿余元;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办理定额调整,全年累计调减税额4000万元;严格落实社保减免缓政策,2020年为52万户参保单位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516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约占89%;及时下达21.8亿元工业发展资金和1.8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助力企业恢复平稳发展。

    四、关于“加大对医疗特殊行业的帮扶,定向扶持经营困难的医疗机构”的建议

    (一)全力推动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全省启动Ι级应急响应后,我厅牵头“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迅即进入“战时状态”,组建专项工作组,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出台防疫物资管理调配办法、应急保障资金使用办法。省市县三级组建生产保供组,实行重点企业“一厂一组”驻厂联络,专人专班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原辅材料供应、生产用工、水电气保障等方面问题,帮助企业稳产达产。

    (二)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帮扶。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从8大方面提出26条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财金互动政策奖补、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等一系列财政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措施,为包括规范发展、贡献大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在内的社会办医提供财政支撑保障。

    今后,我们将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实际吸收提案相关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系列惠企政策,积极做好困难中小微企业帮扶,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怀中小企业发展,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稳;联系电话:028-8626404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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