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年08月21日      来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37号

  提案答复的函

  
  胡家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协调推进大通道项目的建议》(第113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涪江基本情况

  涪江全长670公里,是川北、川中地区重要的水运大通道,其中,川境段绵阳至桐麻浩(川渝界)航道长235公里,航道现状等级六、七级。由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沿岸引流截水,发电提灌,修建碍航闸坝七处,导致航槽枯竭,成为季节性分段通航河流,造成运量锐减,目前主要保留有砂石等矿建材短途区间运输。

  结合水利水电部门相关规划和涪江实际情况,我厅在《四川省内河水运规划》中,规划涪江川境段通过16级梯级建设,使绵阳至桐麻浩段235公里达到四级航道标准,通航设施按500吨级标准进行新建和改建。

  二、关于建议启动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的回复

  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我厅正在开展《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年-2035年)》的编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重庆市的对接,并会同遂宁市深入对该区域高速公路网的优化完善工作进行研究,特别是对您提出的潼南经遂宁至西充、遂渝高速扩容接遂内高速安居互通2个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若经论证确需纳入规划,我们将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三、关于建议大力推进涪江复航工作,恳请将遂宁市进港公路和铁路纳入集疏运体系建设项目,涪江航道整治纳入高等级航道达标工程项目,同时协调重庆市按Ⅳ级航道标准加快建设涪江重庆段航道的回复

  我厅高度重视涪江复航研究,并及时组织开展了相关论证工作。根据规划,拟新建7座枢纽及船闸,改建2座未达标船闸,补建7座应建未建的船闸,并对部分库尾天然航道和回水变动区进行整治,推进涪江复航。按照“自下而上”的推进思路,已将涪江遂宁以下复航工程,包括涪江三星船闸建设和遂宁港大沙坝作业区建设纳入了《四川省内河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但由于涪江不属于我省高等级航道,故未纳入《高等级航道达标升级2016-2020年专项工程方案》。按照水运“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将推动集疏运通道建设,强化集疏运服务功能,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我省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规划》和《“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的项目仅泸州、宜宾、广安共6个项目,在部“十三五”中期评估时,我厅也积极争取将遂宁港集疏运项目新增纳入部级规划。此外,我厅与重庆市交委一直良好合作,2017年,两地航务管理部门签署《推进两地水运安全绿色发展合作备忘录》,携手提升长江航道等级,共推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嘉陵江、涪江等支流航道建设。经两省市协商,一致同意继续开展涪江航道升级研究论证工作,拟建双江、潼南枢纽通航设施按照四级通航标准进行建设。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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