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云辉介绍我省支持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情况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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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田副厅长,请您介绍下我省支持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情况?

  [科技厅副厅长田云辉]:近期,我们联合省级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励中的政策缺位、相互掣肘、执行落地难等突出问题,正在研究起草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破除政策障碍,解决科技人员后顾之忧,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情。

  [科技厅副厅长田云辉]:一是完善离岗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3年(二期6年)内离岗创业期间、期满后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解决离岗创业人员后顾之忧。二是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按成果转化的不同方式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奖励,激励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员获得成果转化奖励,调动院所、高校领导干部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允许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共享转化收益,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实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为领导干部转化科技成果决策松绑。三是完善项目管理政策。扩大横向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调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扩大科技计划项目劳务费支出人员范围,大幅提高绩效费比重,下放项目预算调剂权,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评审环节等,更大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科技厅副厅长田云辉]:四是改进因公出国管理。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实行与其他性质的出访区别对待和便利化管理,改报批制为报备制,放宽经费和批次限制,使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更加便利、高效。五是实行股权激励政策。支持未上市国有科技型企业特别是转制院所开展股权奖励,调动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创新积极性。试行奖励支出和学科带头人、核心研发人员薪酬在企业预算中予以单列。同时,我们也积极支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有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参照执行我省创新创业政策,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们也愿意一起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中央支持在川院所、高校执行我们的政策。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