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年03月30日 15时5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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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四川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不断夯实公开基础,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2021年3月24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罗文主持召开协调小组2021年第1次全体会议。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不断深化。一是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措施及支持政策公开。集中公开各类规划信息5859条,其中省本级公开313条。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共4136.06万件。制定并公开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文件,从51个方面逐项明确贯彻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公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案件234件。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并动态调整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集中公开116个省直部门(单位)和874个省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券10批次发行的相关信息。公开76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涉及资金1300亿元。四是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应急处置、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疫苗接种等信息2500余条。五是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发布2021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492项,公开第二批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26项。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不断提升。落实国办《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统一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446件,结转上年874件,办结2000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31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260件、行政诉讼113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利用。集中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99部,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11件。省政府公报刊登文件231件,其中刊登省级部门规范性文件67件。21个市(州)政府公报刊登文件1369件。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公报电子版专栏链接,完成历史公报电子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规范。坚持数据同源,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加强互联互通,完成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数据对接,建立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向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送政策文件数据通道。优化栏目检索、下载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670条。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从队伍、制度建设上着力做实保障,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管理。增加省档案局、省国家保密局为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为省直部门、市(州)政府的500余名同志开展专题培训,聘请25人为新一批社会监督评议员。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专项检查,结合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开展“回头看”督促自查整改。


    2021年7月7日至9日,省政府办公厅举办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内容质效有待提高,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

    主要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以更大力度更有效的方式,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精准度、覆盖率和时效性。大力增强规范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的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确保法定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二是切实推进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创新推进平台融合发展。三是大力提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压紧压实基层政府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督促市(州)政府和部门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快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将信息处理费纳入《四川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省直部门(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1个市(州)除泸州、宜宾分别收取2080元、4050元外,其余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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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03月30日 15时5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2021年,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四川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不断夯实公开基础,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2021年3月24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罗文主持召开协调小组2021年第1次全体会议。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不断深化。一是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措施及支持政策公开。集中公开各类规划信息5859条,其中省本级公开313条。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共4136.06万件。制定并公开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文件,从51个方面逐项明确贯彻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公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案件234件。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并动态调整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集中公开116个省直部门(单位)和874个省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券10批次发行的相关信息。公开76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涉及资金1300亿元。四是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应急处置、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疫苗接种等信息2500余条。五是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发布2021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492项,公开第二批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26项。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不断提升。落实国办《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统一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446件,结转上年874件,办结2000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31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260件、行政诉讼113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利用。集中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99部,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11件。省政府公报刊登文件231件,其中刊登省级部门规范性文件67件。21个市(州)政府公报刊登文件1369件。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公报电子版专栏链接,完成历史公报电子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规范。坚持数据同源,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加强互联互通,完成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数据对接,建立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向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送政策文件数据通道。优化栏目检索、下载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670条。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从队伍、制度建设上着力做实保障,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管理。增加省档案局、省国家保密局为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为省直部门、市(州)政府的500余名同志开展专题培训,聘请25人为新一批社会监督评议员。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专项检查,结合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开展“回头看”督促自查整改。


    2021年7月7日至9日,省政府办公厅举办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内容质效有待提高,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

    主要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以更大力度更有效的方式,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精准度、覆盖率和时效性。大力增强规范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的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确保法定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二是切实推进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创新推进平台融合发展。三是大力提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压紧压实基层政府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督促市(州)政府和部门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快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将信息处理费纳入《四川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省直部门(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1个市(州)除泸州、宜宾分别收取2080元、4050元外,其余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下载:四川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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