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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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省粮食流通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3)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省粮食储备体系建设。(4)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省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5)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省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6)指导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7)制订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省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指导直属学校的教育改革和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全省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大粮食、大流通、大产业、大创新、大发展”的思路,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着力破解粮食流通难题、纵深推进“粮安工程”建设、积极培育粮食产业经济新动能,努力实现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工作成效主要体现为七个有力: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贯彻有力。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王宁常务副省长亲自担任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组长,先后五次就做好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出批示。省粮食局认真履行考核工作牵头责任,建立了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等15个考核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我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考评细则》、《考核评分表》。经联席会议审定报请省政府同意,15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省21个市(州)政府根据省上的文件精神出台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贯彻意见》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首次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2.履行保供稳价职责助农增收措施有力。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积极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在抓收购、保供应、稳粮价、管储备、强统计上狠下功夫,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着力抓好保供稳价。截至目前,全省粮油购销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省收购粮食599万吨,同比增加55万吨;收购油菜籽87万吨,同比减少3万吨。累计销售粮食1140万吨,同比增加93万吨;销售食用油158万吨,同比增加24万吨。同时,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市场粮油供应及高寒边远山区越冬粮油保障,保证了全省粮油市场有效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二是突出抓好稻谷托市收购。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合理布局收购网点,积极争取粮食跨县集并计划40万吨,先后三批次落实170个企业、220个库点、130万吨仓容,保障了收购需要。加强收购管理,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准则,坚决杜绝“打白条”,严控“转圈粮”风险。截止12月25日,全省累计收购托市稻谷44.8万吨。三是大力加强军粮供应工作。按照加快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对21个军粮供应站点进行维修改造,目前正按照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加大军粮质量监管力度, 按照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9月至11月对全省军粮质量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大检查;与武警部队联合成立军粮联管联控机构,联合开展了军粮质量检查。四是全力抓好地方储备落实。积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和储备管理新要求,努力改革创新,首次采取了项目申报和竞价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优势企业承担储备任务,促进了承储企业之间良性竞争。10亿斤省级储备粮增储工作已经确定承储企业28家,目前正在抓紧入库工作。

  3.发挥行业优势增进民生福祉保障有力。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行业各方面资源,从最贴近民生的事着手,从最关系民生的事着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大力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为促进农民减损增收、切实改善民生、助推脱贫攻坚,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三州”民族地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于11月底完成了21万户小粮仓建设目标任务。同时,我们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2700万元,在内地18个市同步实施10.7万户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专项建设。目前,全省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已累计突破130万户。二是全面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为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认真做好重金属超标粮食检验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处置管理办法,加快超标稻谷处置进度,加强处置全过程的跟踪监管,严防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全省已建成国家挂牌的粮食质检机构19个,初步形成了以省粮油中心监测站为龙头,国家挂牌区域性粮食质检机构为骨干,重点企业检化验室为基础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三是创新推进“放心粮油工程”。以健全配送网络、提升智能化水平、扩大覆盖范围为重点,努力把“放心粮油工程”打造成群众身边最安全、最便捷、最实惠的“粮袋子”。目前,全省累计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87亿元,已建及在建18个粮食质量可追溯体系和质量监管平台、8个市开展了“互联网+放心粮油”试点,支持80个粮油加工企业开展技改和品牌提升、建设放心粮油配送中心82个、旗舰店79个、展示体验店16个、各类示范店700余家。

  4.践行绿色发展 “粮安工程”建设推进有力。认真落实科技兴粮战略,坚持科技求效益、绿色促发展。一是强力推进低温绿色储粮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浅层地能、水冷、风冷等绿色储粮新技术,改造和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功能,实现绿色储粮、生态储粮、科技储粮。目前,已落实省级财政资金8.98亿元,启动建设低温库项目125个、仓容380万吨。项目有序推进,部分建成的成品粮低温库和原粮低温库项目已投入使用,成效初现。二是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智慧川粮”行动,以全国第3名的成绩成功申报国家2016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省份,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33亿元,建设省级粮食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能粮库项目,为“确保口粮安全”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三是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省粮食系统深入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汛期安全”、“安全生产月”、“储粮化学药剂”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全省粮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做优产后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推动有力。一是大力实施川粮产后服务工程。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订单生产、烘干清理、代加工、代储藏等产后全过程、多方位服务,支撑粮食生产方式转变,积极助推现代农业发展。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共下拨1.73亿元资金,全省105个县、186个项目单位,共购置烘干设备1000多(台)套,帮助烘干清理粮食150多万吨,为农民挽回晾晒、虫霉等粮食损失2亿元以上,粮食企业增加利润4000万元以上,该做法被国家粮食局在全国粮食系统进行推广,受到国务院汪洋副总理肯定。二是不断推动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做大做强“川粮”品牌经济,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注册了“川粮”商标,以PPP模式组建的川粮电子商务公司开发了“川粮”网。由全省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四川军粮连锁”、“川粮便民连锁”两大系列已与全省粮食应急网点体系、四川地方土特产品销售体系有效接轨、深度融合。大力支持和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粮源基地建设,将粮食种植、精深加工和旅游休闲结合起来,逐步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子。同时,在全国粮食行业率先启动了“四川粮食流通产业示范县”试点工作。

  6.强化依法治粮推进法治四川建设执行有力。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转变完善行政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目前,全省21个市(州)、174个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或行政执法队。二是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重点加强粮食收储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及时严查严处,确保国家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今年5月,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全省418家企业、1081个库点开展了全面交叉普查,检查粮食库存871.1万吨,检查结果表明,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账实、账账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库存检查工作得到国家四部委联合抽查小组的充分肯定和国家粮食局的表扬。

  7.落实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从全省粮食流通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统筹解决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执纪问责,持续用力正风肃纪,组织开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和巡视整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凉山州盐源县是省粮食局对口帮扶县,年初以来,为该县投入专项资金1295万元,发放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3.5万个,安排民族地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今年,对口扶贫点盐源县棉桠乡绵垭村纳入精准扶贫的120户贫困户511人将全部脱贫。四是重视粮食行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四无粮仓”精神,积极传承“宁流千滴汗,不坏一颗粮”的行业优良作风。在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隆重表彰我省弘扬传承“四无粮仓”精神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省粮食系统掀起了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为推动全省粮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部门概况

  省粮食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1299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5.39万元,占92.06%;事业收入634.75万元,占4.88%;其他收入397.75万元,占3.06%。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437.88万元,增长3.4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局属学校教育支出的预算。



  2016年省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1156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14万元,占54.22%;项目支出5295.63万元,占45.78%。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6007.48万元,下降34.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当年无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且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720.2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71.03万元,下降28.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76.10万元,下降35.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061.40万元,占4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69万元,占8.84%;医疗卫生支出215.92万元,占2.07%;农林水支出802.35万元,占7.6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573.97万元,占5.4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64.34万元,占27.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441.44万元,完成预算75.83%,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原因是年末按规定结转1415.46万元。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36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50.91万元,完成预算96.18%。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9.47万元,完成预算99.58%。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5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1.20万元,完成预算87.11%,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原因:一是抵扣2015年医保局暂未入账的代扣个人部分;二是因在职人员退休、调出等原因,减少医保支出;三是每年4月调整医保基数,2016年1季度仍按2015年医保基数缴纳。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44万元,完成预算14.43%,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原因:一是农产品快检设备购置经费尾款165.47万元待2017年支付;二是年末按规定结转804万元。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38.91万元,完成预算92.60%,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原因是年末按规定结转51.09万元。

  1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04.15万元,完成预算98.97%。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6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67.54万元,完成预算98.0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27.40万元,完成预算87.50%,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2016年大型集中调研、执法活动比年初预计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数少;二是局办公大楼屋面防水工程实际招标结果比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估预算数少;三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7.02万元,完成预算98.72%。

  22.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2016年决算数为99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67.9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73万元,完成预算8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36万元,完成预算8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54.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按财政厅要求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4.87万元,增长4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27万元,增长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4.5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省粮油中心监测站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样品采集运输车),购置费39.28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36万元,占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7万元,占7.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2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商务车1辆、金额39.28万元),用于样品采集运输。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粮食局公务用车执行公务活动,如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粮食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开支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778人,共计支出8.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省粮食局机关公务接待费3.70万元,共接待32批次332人数,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粮食局粮食产业调查、夏粮收购抽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接待各省来川考察粮食战略合作事宜、考察“粮食银行”、“土地银行”等,接待中粮集团探讨中粮成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各市(州)汇报工作等开支。(2)局军粮供应中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共接待2批次18人数,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粮食局军粮质量大检查工作组,接待云南军粮集团来川交流学习用餐。(3)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共接待2批次24人数,主要用于接待各市(州)汇报工作等用餐。(4)省粮食学校公务接待费2.24万元,共接待33批次219人数,主要用于接待商贸管理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四川省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等洽谈招生就业、教学业务正常工作所需的工作餐。(5)省粮食经济学校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共接待9批次91人数,主要用于接待省粮食局工作组,宣汉、大竹职中招生期间来校参观考察的老师,学校对口帮扶贫困村来校联系精准扶贫对口帮扶事宜等工作餐。(6)省粮油中心监测站公务接待费1万元,共接待16批次94人数,主要用于接待青海粮油检测防治所、湖南粮油质检站来川交流、学习,各市(州)质检站抽样、送检等工作餐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粮食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6万元,比2015年增加63.67万元,增长36.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粮食重金属快检设备、农产品快检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实训设备、办公设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等货物,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物业管理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粮食局公有车辆2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0个,涉及财政资金5421.5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根据财政厅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对2016年度财政资金支出使用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预算编制情况、执行管理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综合管理情况、整体绩效等方面。从评价情况看,我局2016年预算编制、报送及时合规,机关节能降耗效果较明显,重要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开,任务完成质量好,预算经费在保障机关有序运行、确保全省粮食工作有序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等,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物管费收入、场地使用费收入、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指教育事务支出。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省粮食局局属有关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省粮食局局属有关单位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3)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指省粮食局局属有关单位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4)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省粮食局实行归口管理的有关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粮食局机关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省粮食局局机关及局属有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省粮食局局机关及有关局属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省粮食局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省粮食局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省粮食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省粮食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1)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省粮食局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方面的支出。

  (2)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省粮油中心监测站用于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省粮食局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省粮食局局机关及局属有关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 指省粮食局局机关及局属有关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省粮食局局机关及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 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指省粮食局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省粮食局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粮食局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指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4)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指省粮食局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制度研究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5)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四川省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