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新三年计划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19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新三年计划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除定向送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州)主管部门、四川房地产业协会、行业专家征求意见外,9月中旬在网站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符合条件的公众意见共计5条,其中4条意见均为建议将业主同意比例由“双三分之二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修改为“双三分之二同意”;另1条意见为特殊有贡献群体安装电梯公交或增加电梯奖补资金数额。由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建议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可操作性,故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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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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