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召开2021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 2021年06月07日 10时02分
  • 来源: 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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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2021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在会上通报了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及查处典型案例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在改进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依法打击偷排偷放、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2021年以来,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5件,罚款445.18万元。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向社会公布全市生态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案件查处时间集中在2020年,涵盖固废危废违规储存(转移)、伪造(篡改)监测报告、私设暗管排污、超标排放、违规运行排污设施等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较高的警示性。

    据了解,十个案件中的违法排污企业均依法依规受到了处罚,承担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持续有力的震慑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大均表示,处罚不是唯一目的,而是通过处罚与教育、帮助相结合,让企业做到守法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广安市将继续适时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除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金外,还会将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信用处罚。

    记者还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底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对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被举报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开展举报奖励。希望广大群众踊跃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根据《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国家“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达3000元。日前,广安市首例有奖举报的500元奖金已兑现给邻水县的一名群众。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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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召开2021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 2021年06月07日 10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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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2021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在会上通报了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及查处典型案例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在改进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依法打击偷排偷放、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2021年以来,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5件,罚款445.18万元。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向社会公布全市生态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案件查处时间集中在2020年,涵盖固废危废违规储存(转移)、伪造(篡改)监测报告、私设暗管排污、超标排放、违规运行排污设施等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较高的警示性。

    据了解,十个案件中的违法排污企业均依法依规受到了处罚,承担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持续有力的震慑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大均表示,处罚不是唯一目的,而是通过处罚与教育、帮助相结合,让企业做到守法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广安市将继续适时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除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金外,还会将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信用处罚。

    记者还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底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对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被举报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开展举报奖励。希望广大群众踊跃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根据《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国家“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达3000元。日前,广安市首例有奖举报的500元奖金已兑现给邻水县的一名群众。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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