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新闻发布会

  • 2025年08月29日 14时0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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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对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总体考虑和推进情况作介绍。

    据悉,今年6月2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扫码入企’的要求,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对此,司法厅研发推出了“天府入企码”。

    什么是“天府入企码”?“天府入企码”如何使用?又如何推行落地?发布会进行了解答。

    已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市试点

    明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亮码入企”

    “‘天府入企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力图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司法厅厅长李丹介绍,今年3月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试点以来,“天府入企码”在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丹举例,比如,在实现检查主体和事项规范化方面,眉山、绵阳、攀枝花分别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25个、486个、272个,清理后行政检查事项较清理前分别减少13%、10.8%、21.3%,确保检查主体和事项的合法性,有效遏制了随意检查;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方面,“天府入企码”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针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在不减少检查任务的情况下减少入企频次,三市检查缩减率分别为36%、32%、24%,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据悉,自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四川将对“天府入企码”进行“双轨制”试行,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也可凭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 自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天府入企码”如何使用

    四川执法检查需“亮码”

    据介绍,四川将分阶段推行“天府入企码”,那么,具体操作和使用该码的流程和步骤是什么?陈楣坦言,“‘天府入企码’主要服务5类使用主体。”

    具体而言,行政执法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前,需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进行检查登记,填写相应9类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行政检查二维码。

    其次,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需亮码,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天府入企码”系统出示二维码,在“待检查”栏亮码,出示本次检查对应的“天府入企码”和《检查通知书》,供检查对象核验。

    “检查对象可通过微信扫描执法人员出示的二维码,查看或下载《检查通知书》,了解检查的相关信息。”陈楣说,检查结束后,检查对象可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查看检查结果、对现场检查进行满意度的评价或投诉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天府入企码”系统中设置了“公众投诉”入口,面向两类监督主体。一类是社会公众,虽然不是检查对象,若发现违法违规检查行为,可登录系统进行举报;另一类是检查对象,因为执法人员没有亮码或者检查对象没有扫码,未能够进入常规的扫码检查流程中,也可通过该渠道投诉违法违规的检查行为。同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的高频次检查预警、投诉举报预警等预警提示和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对行政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目前,相关操作规范与指引已经同步配套发放,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系统培训,以保障该系统全面推开后的顺利推行与有效实施。”陈楣说。

    四川明确“天府入企码”使用范围

    紧急检查、垂直管理单位等情形属例外

    是否所有执法部门都必须无差别使用“天府入企码”?在实际执行中,是否存在某些例外情况?发布会上,司法厅二级巡视员余越峰对“天府入企码”的统筹使用情况作介绍。

    余越峰表示,对于发现案件线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正在实施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形,需要立即实施的紧急检查;因条件限制,如信号盲区、设备故障,未能及时扫码备案的,检查人员可在第一时间通过其他方式,如出示执法证、书面通知等,先行亮明身份和事由,开展必要的检查处置工作,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天府入企码”系统补录相应检查信息,完成线上闭环管理,并将相关情况向所属机关报备。

    “对于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驻川机构,其检查活动属于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和管理的职权范畴,有独立的业务系统和操作规定,因此不强制使用‘天府入企码’。”余越峰介绍,其中,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等5家单位因有上级自建系统或者保密需要,不使用“天府入企码”,但要按照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实现检查数据与“天府入企码”的对接共享。

    余越峰还谈到,调研、观摩、督导、考察、提供服务等非检查行为,可参照使用“天府入企码”;入企普法、法治体检服务,能扫码的要扫码,不能扫码的也要通过其他形式做好入企记录。

    “推行‘天府入企码’,其核心目的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式,提升行政检查质效,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余越峰说。

    四川如何有序推行“天府入企码”

    多举措保障企业权益

    如何确保“天府入企码”的有序推进和落地?发布会上,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陈楣从制度配套、技术支撑、监督闭环三个方面给出了答案。

    一方面,从企业端保障权益。陈楣介绍,“天府入企码”既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又保障了企业知情权与监督权。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自带的投诉功能进行投诉和反映,后台进行数据监测预警。

    另一方面,从技术端保障运行。目前,“天府入企码”全量接入了788万个经营主体、近20万名执法人员的数据信息,执法人员通过点选的方式登记申请入企码,操作简便,不会增加额外的负担;同时,“天府入企码”搭建分布式数据库,确保执法人员录入检查信息、企业扫码核验以及监管部门分析数据时,系统能够快速响应,稳定运行。

    此外,从培训端保障实施。陈楣还介绍,印发的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从计划管理、“亮码入企”、监测预警、评估评价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天府入企码”的使用有章可循。与此同时,从考核端保障成效,“扫码率、企业满意率”等实质化运行指标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行月通报、季约谈、年考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醒、督促整改,实现内部监督的闭环管理。

    四川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2900余万元

    据介绍,“天府入企码”旨在运用智慧科技赋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目前,四川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会上,司法厅副厅长王彬对此作解答。

    “今年6月,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从检查职权、执法标准、检查方式、监督评估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制度约束+科技支撑+协同监督’的治理机制。”王彬说。

    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每年定期梳理并公布本部门的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省级各部门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检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按照年度制定检查计划并主动公开,省级执法部门细化本领域行政检查具体操作规程,推行“执法+服务”,帮助解决发现的问题,促进依法生产经营;要求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应当合并一次进行;不同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在相近时段实施检查的,由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取得哪些成效?王彬表示,“截至本月22日,全省共收集问题线索1302条,已处理1199条,其中乱检查的是112件、执法标准不一致等加重企业负担的是72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13件,为企业挽回损失金额达到了29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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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新闻发布会

  • 2025年08月29日 14时0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对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总体考虑和推进情况作介绍。

    据悉,今年6月2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扫码入企’的要求,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对此,司法厅研发推出了“天府入企码”。

    什么是“天府入企码”?“天府入企码”如何使用?又如何推行落地?发布会进行了解答。

    已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市试点

    明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亮码入企”

    “‘天府入企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力图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司法厅厅长李丹介绍,今年3月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试点以来,“天府入企码”在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丹举例,比如,在实现检查主体和事项规范化方面,眉山、绵阳、攀枝花分别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25个、486个、272个,清理后行政检查事项较清理前分别减少13%、10.8%、21.3%,确保检查主体和事项的合法性,有效遏制了随意检查;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方面,“天府入企码”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针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在不减少检查任务的情况下减少入企频次,三市检查缩减率分别为36%、32%、24%,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据悉,自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四川将对“天府入企码”进行“双轨制”试行,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也可凭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 自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天府入企码”如何使用

    四川执法检查需“亮码”

    据介绍,四川将分阶段推行“天府入企码”,那么,具体操作和使用该码的流程和步骤是什么?陈楣坦言,“‘天府入企码’主要服务5类使用主体。”

    具体而言,行政执法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前,需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进行检查登记,填写相应9类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行政检查二维码。

    其次,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需亮码,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天府入企码”系统出示二维码,在“待检查”栏亮码,出示本次检查对应的“天府入企码”和《检查通知书》,供检查对象核验。

    “检查对象可通过微信扫描执法人员出示的二维码,查看或下载《检查通知书》,了解检查的相关信息。”陈楣说,检查结束后,检查对象可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查看检查结果、对现场检查进行满意度的评价或投诉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天府入企码”系统中设置了“公众投诉”入口,面向两类监督主体。一类是社会公众,虽然不是检查对象,若发现违法违规检查行为,可登录系统进行举报;另一类是检查对象,因为执法人员没有亮码或者检查对象没有扫码,未能够进入常规的扫码检查流程中,也可通过该渠道投诉违法违规的检查行为。同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的高频次检查预警、投诉举报预警等预警提示和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对行政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目前,相关操作规范与指引已经同步配套发放,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系统培训,以保障该系统全面推开后的顺利推行与有效实施。”陈楣说。

    四川明确“天府入企码”使用范围

    紧急检查、垂直管理单位等情形属例外

    是否所有执法部门都必须无差别使用“天府入企码”?在实际执行中,是否存在某些例外情况?发布会上,司法厅二级巡视员余越峰对“天府入企码”的统筹使用情况作介绍。

    余越峰表示,对于发现案件线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正在实施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形,需要立即实施的紧急检查;因条件限制,如信号盲区、设备故障,未能及时扫码备案的,检查人员可在第一时间通过其他方式,如出示执法证、书面通知等,先行亮明身份和事由,开展必要的检查处置工作,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天府入企码”系统补录相应检查信息,完成线上闭环管理,并将相关情况向所属机关报备。

    “对于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驻川机构,其检查活动属于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和管理的职权范畴,有独立的业务系统和操作规定,因此不强制使用‘天府入企码’。”余越峰介绍,其中,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等5家单位因有上级自建系统或者保密需要,不使用“天府入企码”,但要按照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实现检查数据与“天府入企码”的对接共享。

    余越峰还谈到,调研、观摩、督导、考察、提供服务等非检查行为,可参照使用“天府入企码”;入企普法、法治体检服务,能扫码的要扫码,不能扫码的也要通过其他形式做好入企记录。

    “推行‘天府入企码’,其核心目的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式,提升行政检查质效,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余越峰说。

    四川如何有序推行“天府入企码”

    多举措保障企业权益

    如何确保“天府入企码”的有序推进和落地?发布会上,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陈楣从制度配套、技术支撑、监督闭环三个方面给出了答案。

    一方面,从企业端保障权益。陈楣介绍,“天府入企码”既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又保障了企业知情权与监督权。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自带的投诉功能进行投诉和反映,后台进行数据监测预警。

    另一方面,从技术端保障运行。目前,“天府入企码”全量接入了788万个经营主体、近20万名执法人员的数据信息,执法人员通过点选的方式登记申请入企码,操作简便,不会增加额外的负担;同时,“天府入企码”搭建分布式数据库,确保执法人员录入检查信息、企业扫码核验以及监管部门分析数据时,系统能够快速响应,稳定运行。

    此外,从培训端保障实施。陈楣还介绍,印发的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从计划管理、“亮码入企”、监测预警、评估评价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天府入企码”的使用有章可循。与此同时,从考核端保障成效,“扫码率、企业满意率”等实质化运行指标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行月通报、季约谈、年考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醒、督促整改,实现内部监督的闭环管理。

    四川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2900余万元

    据介绍,“天府入企码”旨在运用智慧科技赋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目前,四川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会上,司法厅副厅长王彬对此作解答。

    “今年6月,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从检查职权、执法标准、检查方式、监督评估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制度约束+科技支撑+协同监督’的治理机制。”王彬说。

    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每年定期梳理并公布本部门的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省级各部门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检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按照年度制定检查计划并主动公开,省级执法部门细化本领域行政检查具体操作规程,推行“执法+服务”,帮助解决发现的问题,促进依法生产经营;要求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应当合并一次进行;不同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在相近时段实施检查的,由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取得哪些成效?王彬表示,“截至本月22日,全省共收集问题线索1302条,已处理1199条,其中乱检查的是112件、执法标准不一致等加重企业负担的是72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13件,为企业挽回损失金额达到了29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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