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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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省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及生态补偿制度;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健全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完善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个改革大项。

  其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及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亮点。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我省将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在2017年底前,逐步对不动产和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并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及不同集体所有者之间的边界。除生态功能重要的自然资源外,其余部分将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适度扩大多种形式经营、管理范围。为推动相关改革,我省将着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组建专门机构,统一行使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及生态补偿制度方面,突出价格手段和市场机制的运用,达到资源使用方式能够反映出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目标。具体做法包括,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逐步放开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乡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

  此外,我省还将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并在这些江河干流及重要支流交界断面的上下游政府间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机制等。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而言,包括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5个方面。

  除8个改革大项外,《方案》还列出43个改革子项,并分别明确了改革牵头单位、参加单位、主要任务和对应的时间表,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改革落实情况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记者 王成栋 刘宇男)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