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总量减排项目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应急机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4〕85号)和《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和管理流程》(川环发[2012]23号)规定,经研究,拟将通过技术审查的“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0MW机组脱硫增容及取消烟气旁路改造工程”等36个项目作为201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总量减排拟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5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和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总量处 尹萍
纪检监察室 蒋洵
联系电话:028-80589083 028-8058903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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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