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谱好“六部曲” 奏响和谐劳动关系“新乐章”

  • 2022年09月30日 10时43分
  • 来源: 凉山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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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有效推动劳动关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凉山州着力谱写宣传、创建、协商、检查、援助、化解“六部曲”,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奏响和谐劳动关系“新乐章”。

    谱好“宣传曲”,营造和谐氛围。凉山州充分利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普法宣传日在月城广场、民族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宣传点,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人社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进校园宣讲活动;会同社保等单位共同开展工伤保险进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约150次。高温、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不断向企业、劳动者解答回复高温津贴、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等政策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约7000份。

    谱好“创建曲”,强化示范引领。凉山州始终坚持“望闻问切”四步法,以深调研、察实情“望”准目标,以讲政策、话发展“闻”出优势,以拉家常、听心声“问”清现状,以享案例、精指导“切”中关键,主动发现、培育、推荐创建对象。今年以来,主动向企业、劳动者等宣传解读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相关政策约100余次,选取2户企业进行培育(其中1户为新就业形态领域企业)。另外,省、州、市联动凝聚合力,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公司被评为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四川福智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被推荐为四川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谱好“协商曲”,共筑劳资和谐。凉山州从企业是否具备一定规模、是否具备开展集体协商条件以及农民工劳动就业是否相对集中等方面考虑,分别发出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要约。针对不及时发出要约、不愿意主动开展工资协商情况,及时下达协商任务,指导建立规范要约并限定要约截止日期。期间,发出企业集体协商要约书共469份,回应459份;发出行业(区域)集体协商要约书42份,回应42份。协商中,积极指导货运司机、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在企业,探索确定协商主体开展行业(区域)集体协商,明确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让集体协商成果广泛惠及新阶层新群体。期间,签订新就业形态劳动的行业、区域性集体合同34份,覆盖新就业形态企业105家,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057人。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谱好“检查曲”,规范用工管理。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开展农民工根治欠薪攻坚行动、童工专项检查、劳动合同体检专项行动、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行动、调解仲裁“促和”行动等50余次,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工资发放、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等方面情况,“手把手”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同时,协调处理白鹤滩水电站移民迁、复建工程、沿江高速、环建公路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行业劳动纠纷,不断规范用工,维护保障农民工权益。期间,办结劳动监察投诉1725件,涉及17832人;办结仲裁投诉案件1572件(其中4件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及2007人(其中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人)。

    谱好“援助曲”,畅通维权渠道。凉山州以“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维护”为主题,以集中物流点为教育课堂,为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实地普法并提供现场维权服务。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资源,每周二、五派遣1名专职律师进驻仲裁院,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为低收入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伤职工,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维权开辟一站式“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其维权成本。期间,为12307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援1100人。

    谱好“化解曲”,促进和谐稳定。凉山州通过建立“四项”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一是建立健全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成立新业态领域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引导订立劳动合同、督促缴纳社会保险,确保新业态领域劳动争议少发生、不发生。期间,指导新就业企业150户,走访慰问新就业劳动者4560人。二是建立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如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等,切实防止劳动关系领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三是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手书“周清单”报告制度,按照“每周一分析研判、每周五上报总结”原则,共报送手书周清单25次,发现排查问题累计50个,化解46个。四是建立人社系统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工作清单制度,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就业方面信访问题等重点领域,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分级分类进行细化分解,确保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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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谱好“六部曲” 奏响和谐劳动关系“新乐章”

  • 2022年09月30日 10时43分
  • 来源: 凉山州府
  • 为有效推动劳动关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凉山州着力谱写宣传、创建、协商、检查、援助、化解“六部曲”,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奏响和谐劳动关系“新乐章”。

    谱好“宣传曲”,营造和谐氛围。凉山州充分利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普法宣传日在月城广场、民族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宣传点,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人社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进校园宣讲活动;会同社保等单位共同开展工伤保险进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约150次。高温、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不断向企业、劳动者解答回复高温津贴、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等政策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约7000份。

    谱好“创建曲”,强化示范引领。凉山州始终坚持“望闻问切”四步法,以深调研、察实情“望”准目标,以讲政策、话发展“闻”出优势,以拉家常、听心声“问”清现状,以享案例、精指导“切”中关键,主动发现、培育、推荐创建对象。今年以来,主动向企业、劳动者等宣传解读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相关政策约100余次,选取2户企业进行培育(其中1户为新就业形态领域企业)。另外,省、州、市联动凝聚合力,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公司被评为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四川福智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被推荐为四川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谱好“协商曲”,共筑劳资和谐。凉山州从企业是否具备一定规模、是否具备开展集体协商条件以及农民工劳动就业是否相对集中等方面考虑,分别发出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要约。针对不及时发出要约、不愿意主动开展工资协商情况,及时下达协商任务,指导建立规范要约并限定要约截止日期。期间,发出企业集体协商要约书共469份,回应459份;发出行业(区域)集体协商要约书42份,回应42份。协商中,积极指导货运司机、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在企业,探索确定协商主体开展行业(区域)集体协商,明确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让集体协商成果广泛惠及新阶层新群体。期间,签订新就业形态劳动的行业、区域性集体合同34份,覆盖新就业形态企业105家,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057人。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谱好“检查曲”,规范用工管理。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开展农民工根治欠薪攻坚行动、童工专项检查、劳动合同体检专项行动、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行动、调解仲裁“促和”行动等50余次,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工资发放、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等方面情况,“手把手”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同时,协调处理白鹤滩水电站移民迁、复建工程、沿江高速、环建公路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行业劳动纠纷,不断规范用工,维护保障农民工权益。期间,办结劳动监察投诉1725件,涉及17832人;办结仲裁投诉案件1572件(其中4件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及2007人(其中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人)。

    谱好“援助曲”,畅通维权渠道。凉山州以“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维护”为主题,以集中物流点为教育课堂,为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实地普法并提供现场维权服务。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资源,每周二、五派遣1名专职律师进驻仲裁院,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为低收入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伤职工,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维权开辟一站式“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其维权成本。期间,为12307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援1100人。

    谱好“化解曲”,促进和谐稳定。凉山州通过建立“四项”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一是建立健全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成立新业态领域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引导订立劳动合同、督促缴纳社会保险,确保新业态领域劳动争议少发生、不发生。期间,指导新就业企业150户,走访慰问新就业劳动者4560人。二是建立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如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等,切实防止劳动关系领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三是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手书“周清单”报告制度,按照“每周一分析研判、每周五上报总结”原则,共报送手书周清单25次,发现排查问题累计50个,化解46个。四是建立人社系统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工作清单制度,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就业方面信访问题等重点领域,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分级分类进行细化分解,确保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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