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凉山州把握好“一二三”关键点 推进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 2017年12月07日 16时37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在简政放权的时代浪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凉山州权责清单工作自2015年启动以来,已逐年对外公布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38个部门的10类共5099项行政职权,形成了“两单两图”,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在工作实践中,凉山州先后出台一个细则,建立两套机制,推行三个结合,围绕权责清单管理进行了探索。

      一、出台一个细则

      为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加强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凉山州出台了一个细则作为清单管理的制度基础,即2016年10月出台的《凉山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既符合《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精神,又凸显了凉山实际。相较《省管理办法》,《州实施细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建立健全了我州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进行了穷尽,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对《省管理办法》中《行政权力》这一章节进行了适度精简,使内容多集中于权责清单调整程序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对权责清单调整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补充完善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具体表述。2016年10月,根据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使其与同期对外公布的责任清单吻合,达到“权责对应、权责一致”的要求。2017年11月,结合近期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决定,对13个州级部门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确保相关部门的职能及时由事前审批向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二、建立两套机制

      如何使形成的“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的清单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凉山州委编办建立了内部工作机制,以及与州级相关部门建立了协同配合机制。

      一是强化编办内部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州委编办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州委编办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权责清单纳入编办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工作的实施步骤、职责任务、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及完成时限,如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分为“确认行政权力主体”、“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公布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等阶段进行。清单的审核公布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工作中采用“1+3+N”模式,即日常工作由1个承办科室、3名固定工作人员承担,阶段性工作即统筹调剂办内其他科局工作人员或抽调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创优工作方式方法,施行“一种沟通、两项审查、三种比对、四样范本”工作方法,一种沟通,即与行权部门反复沟通,分析、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定位定性正确;两项审查,即审查权力名称、实施依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审查责任事项各环节是否齐备和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确保各项权力实施有依、各项责任追责有据;三种比对,一是与省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比对,防止私自增加、取消、调整、下放行政权力,确保我州权责清单格式、内容与省保持一致。二是与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比对,确保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在我州得到严格落实。三是与新颁布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比对,特别是由于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根据地方性法规产生的行政权力,经初审后要求各行政部门按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调整增加程序。四样范本,制定《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指南》、《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手册》、《权力清单具体明细表范本》、《主体责任表、具体责任表范本》,印发给行权部门,统一文本格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了以编办牵头的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权责清单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分歧,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特别是2017年,随着对“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落实的延伸审计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跟踪督查,又将审计、目督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形成了以编办(审改办)牵头,法制、监察、审计、目督、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协同配合的权责清单工作格局。

      三、推行三个结合

      一是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与明晰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相结合。在权责清单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职责优化配置和统筹整合,减少部门职能交叉,理顺职责关系,实现政府部门行政事项该放的放,该管的管。从纠正错位、越位、缺位等方面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共调整部门间职权事项8项。以“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项为例,在之前对煤炭行业监管职责的调整过程中,州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已经由州经信委划转到州安监局承担,故及时将这一事项调整交由州安监局承担。又如“四川民爆行业安全奖励”事项,随着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职责从州商务投促局交由州经信委承担后,此事项也及时交由州经调整信委承担。

      二是将权责清单管理与理顺州、县(市)两级政府部门职责权限相结合。针对过去州、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中的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在清单动态调整中,进一步明确州、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限和责任,合理划分行政执法事权,并借此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和农牧渔领域职能部门行政权力全面体检瘦身,按照“能放则放、重点下放”的原则对州药监局“食品经营(流通、餐饮)许可”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46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梳理下放,并合理界定州、县工作职责。同时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从州级延伸至县市政府、乡镇、街道及社区,将州级原承担的25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拟下放给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县级政府部门统筹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

      三是将权责清单管理与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相衔接。凉山州积极建立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衔接和融合机制,即“按清单修职责、按职责定权限”,实现“三定”规定职责与权责清单相衔接、相对应、相统一,更加清晰地界定各部门的权责边界。同时,根据职责的变化调整加大对内设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确保权责清单落实生根。第一,确保理顺职责。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等调整情况和权力清单梳理公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各部门取消下放、划出和加强的职责,全面、清晰、准确地界定各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第二,完善机构整合。结合部门职责理顺情况,调整规范相关部门内设机构,推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同时,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拟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的部门,撤销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责归并到其他科室。

      权责清单是一个新生事物,结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的推行,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既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清单,努力的方向是使权责清单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标尺”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章程”,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凉山州把握好“一二三”关键点 推进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 2017年12月07日 16时37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在简政放权的时代浪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凉山州权责清单工作自2015年启动以来,已逐年对外公布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38个部门的10类共5099项行政职权,形成了“两单两图”,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在工作实践中,凉山州先后出台一个细则,建立两套机制,推行三个结合,围绕权责清单管理进行了探索。

      一、出台一个细则

      为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加强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凉山州出台了一个细则作为清单管理的制度基础,即2016年10月出台的《凉山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既符合《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精神,又凸显了凉山实际。相较《省管理办法》,《州实施细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建立健全了我州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进行了穷尽,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对《省管理办法》中《行政权力》这一章节进行了适度精简,使内容多集中于权责清单调整程序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对权责清单调整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补充完善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具体表述。2016年10月,根据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使其与同期对外公布的责任清单吻合,达到“权责对应、权责一致”的要求。2017年11月,结合近期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决定,对13个州级部门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确保相关部门的职能及时由事前审批向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二、建立两套机制

      如何使形成的“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的清单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凉山州委编办建立了内部工作机制,以及与州级相关部门建立了协同配合机制。

      一是强化编办内部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州委编办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州委编办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权责清单纳入编办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工作的实施步骤、职责任务、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及完成时限,如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分为“确认行政权力主体”、“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公布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等阶段进行。清单的审核公布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工作中采用“1+3+N”模式,即日常工作由1个承办科室、3名固定工作人员承担,阶段性工作即统筹调剂办内其他科局工作人员或抽调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创优工作方式方法,施行“一种沟通、两项审查、三种比对、四样范本”工作方法,一种沟通,即与行权部门反复沟通,分析、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定位定性正确;两项审查,即审查权力名称、实施依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审查责任事项各环节是否齐备和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确保各项权力实施有依、各项责任追责有据;三种比对,一是与省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比对,防止私自增加、取消、调整、下放行政权力,确保我州权责清单格式、内容与省保持一致。二是与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比对,确保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在我州得到严格落实。三是与新颁布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比对,特别是由于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根据地方性法规产生的行政权力,经初审后要求各行政部门按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调整增加程序。四样范本,制定《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指南》、《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手册》、《权力清单具体明细表范本》、《主体责任表、具体责任表范本》,印发给行权部门,统一文本格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了以编办牵头的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权责清单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分歧,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特别是2017年,随着对“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落实的延伸审计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跟踪督查,又将审计、目督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形成了以编办(审改办)牵头,法制、监察、审计、目督、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协同配合的权责清单工作格局。

      三、推行三个结合

      一是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与明晰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相结合。在权责清单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职责优化配置和统筹整合,减少部门职能交叉,理顺职责关系,实现政府部门行政事项该放的放,该管的管。从纠正错位、越位、缺位等方面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共调整部门间职权事项8项。以“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项为例,在之前对煤炭行业监管职责的调整过程中,州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已经由州经信委划转到州安监局承担,故及时将这一事项调整交由州安监局承担。又如“四川民爆行业安全奖励”事项,随着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职责从州商务投促局交由州经信委承担后,此事项也及时交由州经调整信委承担。

      二是将权责清单管理与理顺州、县(市)两级政府部门职责权限相结合。针对过去州、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中的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在清单动态调整中,进一步明确州、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限和责任,合理划分行政执法事权,并借此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和农牧渔领域职能部门行政权力全面体检瘦身,按照“能放则放、重点下放”的原则对州药监局“食品经营(流通、餐饮)许可”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46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梳理下放,并合理界定州、县工作职责。同时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从州级延伸至县市政府、乡镇、街道及社区,将州级原承担的25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拟下放给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县级政府部门统筹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

      三是将权责清单管理与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相衔接。凉山州积极建立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衔接和融合机制,即“按清单修职责、按职责定权限”,实现“三定”规定职责与权责清单相衔接、相对应、相统一,更加清晰地界定各部门的权责边界。同时,根据职责的变化调整加大对内设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确保权责清单落实生根。第一,确保理顺职责。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等调整情况和权力清单梳理公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各部门取消下放、划出和加强的职责,全面、清晰、准确地界定各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第二,完善机构整合。结合部门职责理顺情况,调整规范相关部门内设机构,推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同时,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拟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的部门,撤销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责归并到其他科室。

      权责清单是一个新生事物,结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的推行,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既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清单,努力的方向是使权责清单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标尺”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章程”,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