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发展委督查攀枝花市、凉山州汛期涉旅安全管理工作

分享到: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省旅产办夏秋旅游旺季旅游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安排,7月12日至15日,由省旅游发展委管理处、产业处、省旅游执法总队及省安监局相关同志组成督查组,对攀枝花市、凉山州开展了汛期涉旅安全督查。攀枝花市、凉山州旅游和安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对属地涉旅企业的抽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听取攀枝花市、凉山州旅游局分管负责人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了攀枝花市、凉山州旅游局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涉旅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汛期安全工作开展等情况。同时,深入旅行社、邛海国家湿地公园、会理古城景区、芭蕉箐枇杷水乡景区、西佛寺水上乐园、庄上旅游新村、名仁大酒店、攀枝花宾馆、宁泽阳光酒店,对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重点检查了旅行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旅游线路产品设计、租用旅游车辆、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等情况;旅游景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汛防踩踏及游客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置、特种设施设备和旅游观光车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等情况;水上游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保障和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督查组要求受检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要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努力确保汛期涉旅安全。
责任编辑: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