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1169号建议的复函

  • 2024年05月09日 13时53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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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卫函〔2024〕48号

    廖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建议》(第14021169号建议)收悉,经会商省医保局,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政策调控,让医院与医院间进行对口帮扶”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深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全面提升受扶地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印发《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方案(2022-2025年)》,每年选派5000余名帮扶队员,助力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组团式”帮扶。印发《四川省“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实施方案》,选派290余名帮扶队员组建“1+N”帮扶团队,对省内50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进行“组团式”帮扶。50家医院门急诊患者人次、住院患者人次、住院手术台次、健康体检人次等四项指标较2022年同比分别增长11.91%、19.04%、7.14%、29.72%。三是稳步推进托底性帮扶。印发《四川省39个欠发达县域医疗卫生托底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对39个欠发达县实施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县级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按年度工作目标分类采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逐年提升综合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根据受扶地区医疗服务实际需求,以满足县域内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在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方面给予精准帮扶,全面提升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欠发达县域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关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医生待遇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印发《四川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上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公立医院,结合医院上年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结余、公益目标完成等情况,合理增加次年度薪酬总量,着力提高医生待遇。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医院从投资基础设施、医疗设备转向投资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和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优化支付方式

    我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在绵阳市探索先看病后付款“信用就医”支付模式,目前已覆盖绵阳市12家市、县级医疗机构,覆盖全年龄段人群,签约用户就诊缴费时间缩短60%以上。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我省22个统筹地区均实现DRG/DIP实际付费,医疗机构、病种、基金覆盖率分别达到93%、97%、92%。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分析调研“信用就医”支付模式的可推广性,并配合省医保局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DRG/DIP付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加强行风管理

    我委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2023版)》,细化“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等9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工作人员从业行为,保障患者权益。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发布《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行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要求,严肃行业纪律,整治医疗乱象,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三、关于“免费医疗”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我省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安全平稳,待遇保障水平适度。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支撑能力差异性较大,现阶段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仍需要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下一步,省医疗保障部门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并按照“规范统一,促进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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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1169号建议的复函

  • 2024年05月09日 13时53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川卫函〔2024〕48号

    廖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建议》(第14021169号建议)收悉,经会商省医保局,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政策调控,让医院与医院间进行对口帮扶”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深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全面提升受扶地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印发《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方案(2022-2025年)》,每年选派5000余名帮扶队员,助力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组团式”帮扶。印发《四川省“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实施方案》,选派290余名帮扶队员组建“1+N”帮扶团队,对省内50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进行“组团式”帮扶。50家医院门急诊患者人次、住院患者人次、住院手术台次、健康体检人次等四项指标较2022年同比分别增长11.91%、19.04%、7.14%、29.72%。三是稳步推进托底性帮扶。印发《四川省39个欠发达县域医疗卫生托底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对39个欠发达县实施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县级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按年度工作目标分类采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逐年提升综合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根据受扶地区医疗服务实际需求,以满足县域内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在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方面给予精准帮扶,全面提升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欠发达县域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关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医生待遇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印发《四川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上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公立医院,结合医院上年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结余、公益目标完成等情况,合理增加次年度薪酬总量,着力提高医生待遇。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医院从投资基础设施、医疗设备转向投资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和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优化支付方式

    我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在绵阳市探索先看病后付款“信用就医”支付模式,目前已覆盖绵阳市12家市、县级医疗机构,覆盖全年龄段人群,签约用户就诊缴费时间缩短60%以上。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我省22个统筹地区均实现DRG/DIP实际付费,医疗机构、病种、基金覆盖率分别达到93%、97%、92%。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分析调研“信用就医”支付模式的可推广性,并配合省医保局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DRG/DIP付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加强行风管理

    我委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2023版)》,细化“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等9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工作人员从业行为,保障患者权益。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发布《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行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要求,严肃行业纪律,整治医疗乱象,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三、关于“免费医疗”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我省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安全平稳,待遇保障水平适度。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支撑能力差异性较大,现阶段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仍需要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下一步,省医疗保障部门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并按照“规范统一,促进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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