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值守了我们《阳光政务》节目热线。50分钟的节目时间里,省公安厅副厅长马玉生同志和消防、户证、交警、出入境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围绕消防安全、交通治安,以及户证管理等内容与全川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解答和受理了10位听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
节目中,资中隆江镇的杨启前听众反映:他的两个孩子没有上户,上户要求交3000元,是否合理?针对杨启前听众反映的问题,省公安厅副厅长马玉生同志在节目结束后的现场办公会上立即作出了重点安排,委派省公安厅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黄小林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支队支队长朱世派同志带队,当天下午,赶到当地公安局与杨启前听众见面,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帮助他解决问题。
经过调查,听众在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夫妻双方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也没有结婚证,属于违法生育;而第二胎则属于超生。当地计生部门表示听众提到的3000元罚款实际上是计生部门征收的社会抚养金,应该征收的金额分别为8000多和1万多。而听众提到的上户问题,公安部门表示每一个人出生后都有权利办理户口,将配合听众办理好两个小孩的户口。
详细情况请收听“省公安厅反馈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