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6日雅安市劳动保障、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芦山县、宝兴县检查《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抽查了芦山四川宗宗晶体宝石有限公司、宝兴县二轻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涉及员工406人。重点检查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对企业以部分员工正在试用期或培训期为由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试用期工资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别企业只参加了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其它保险等问题,要求县上有关部门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在由企业员工参加的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人员详细了解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员工享受劳动保障权益的情况,当场解答了员工对执行《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保障政策的咨询。据两县有关部门向检查组汇报,其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2.5%,检查组对两县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