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积极探索建立提高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激励机制,最近研究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保障问题的通知》,有力调动和激发了广大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保障工作经费。按社区户数在1000户以下(不含1000户),将每个社区的工作经费提高到每年不低于10000元至20000元。
提高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分基本生活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将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不含兼职人员)生活补贴提高到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区的其他专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600至800元;社区组织的其他兼职成员、居民小组长(不含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有固定收入的人员)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落实社会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享受各县市财政生活补贴的所有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含兼职人员)落实了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县市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